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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博关注成为博“关住”

 2025-07-10 15:07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日,云南警方公开曝光了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细数10起典型案例中,相关人员发布网络谣言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为了博关注、蹭流量。当前,网络空间已成为人类生存的“第二空间”,身为网民的我们应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网络活动,切勿因小失大,因博关注、蹭流量而导致被“关住”,造成“悔不当初”的深刻教训。

互联网让谣言的影响“更大”。从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进一步打破了地域的局限,人们在网上特别是在公域平台的交流可以无视现实中地域的限制,上网的人可以随意观看、评论及转发。与此对应的,在网上造谣也能突破这些限制,从而使谣言的覆盖范围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影响更大,危害也更大,诸如人们关注的“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等谣言,更会导致人心惶惶,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网络谣言同样触犯法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的网络行为同样要受法律的约束,在网络上发布谣言,会涉嫌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散播网络谣言将承担民事责任,拘留或罚款等行政责任,严重的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部分行为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视网络空间,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网络空间是人类生存的“第二空间”,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中的多维体现。我们应正视网络空间,自觉以现实空间的标准来严格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践行崇德向善,凝聚价值共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

我们要在心中筑起一道网络安全意识的“防火墙”,重视营造网络安全的浓厚氛围,让网络安全成为一种行动自觉,学会去伪存真,提升网络素养。


作者:聂学虎

一审:王朝飞  一校:聂学虎  二审:倪 娜
二校:胡远松  三审:陈允琪  三校:周 燕
终审:马 燕  监制:罗 旭  总监制:武治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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