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代会•昭通巨变(23)丨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昭通市民族团结工作侧记

 2021-09-29 09:13  来源:昭通新闻网

范云 摄

“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是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为云南作出的新定位、赋予的新使命。

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奋力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昭通板块。

“我们相约在靖安,感谢国家让我们把家搬;离开了老家的高山,来到了美丽的靖安;我们要跟着共产党走,一起去奋斗……我们要勤劳和苦干,梦想一定会实现。”这是昭阳区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苗族同胞杨明华为歌颂今天幸福生活而创作的歌曲《相约在靖安》。

40多岁的杨明华是大关县天星镇鱼孔村的苗族同胞。他从小能歌善舞,也曾外出务工,但因没有技术,挣不了钱,加之挂念家里的老母亲和女儿,就回来了,生活一直很艰难。2019年12月,杨明华搬迁到靖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女儿在洪家营小学上六年级。搬到了新家,有妻子照顾家庭,杨明华经常到工地上打工,平均一个月能挣五六千元,日子越过越红火。与杨明华一样,经过脱贫攻坚大会战,昭通共有3.6万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彻底搬出大山,搬进城镇,告别贫困,他们的居住、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

科学指引照亮征程,宏伟蓝图跃然而出。“十三五”期间,昭通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守“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全面推动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双融合、双促进,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用好发展这把“总钥匙”,深入推进民族地区路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等方面建设,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如同“芝麻开花节节高”,昭通用发展的办法和成果促进了民族团结。

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春华秋实,硕果盈枝。“十三五”期间,我市紧扣“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全面开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十进十促”创建活动,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218个。全市8个村寨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2个村寨被命名为“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07家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市级示范单位164家、教育基地1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1个。1个集体、3名个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1个集体、6名个人被云南省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行走在昭通2.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处处能看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情景。生活在这里的汉、彝、苗、回等各民族群众,手挽手、肩并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 云 唐龙泉飞

审核:范云   责任编辑:张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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