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发布
2025-08-28 09:29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云南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云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承接国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结合云南省新能源建设和产业培育的实际,主要明确以下内容:一是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二是建立场外差价结算机制,机制电价高于或低于市场交易均价的部分,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分享。三是以2025年6月1日为界,区分存量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竞价形成。四是明确部门分工、政策衔接、信息披露、跟踪评估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存量项目延续此前出台的电价政策。为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云南自2023年起率先建立价格退坡与市场疏导相结合的差价结算机制,在推动集中式新能源全面入市基础上,确定一定电量比例执行燃煤基准价,其余电量执行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执行燃煤基准价的电量比例结合成本下降幅度逐步退坡,价差补偿资金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上述电价政策符合国家改革方向,存量项目继续执行。
《实施方案》规定,增量项目全面落实国家改革要求,通过合理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竞价上下限,组织增量项目自愿竞价形成机制电价,对纳入机制的项目电量在执行期限内实行差价结算。机制电量规模和竞价上下限的确定既注重稳定新能源发展预期,也注重保障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水平基本稳定,后续还将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支持云南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步研究制定了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衔接细则、新能源竞价细则及结算细则等3个配套细则,明确了新能源项目入市参与电能量交易、增量新能源项目参与竞价、电网企业依据竞价结果开展差价结算等具体事宜,推动国家改革要求从政策文件到实际操作的落地。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能源局、云南能源监管办指导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做好增量项目竞价和差价结算等工作,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
来源:云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