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昭通·理论丨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4-04-24 09:30  来源:昭通日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指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任务,出台一系列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政策,这些综合性的政策措施将进一步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全面发展,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在2020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强化了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旨在有效地整合小农户进入农业产业链,从而提高农业的整体竞争力。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着重于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量,并加大了对规范运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2022年至2023年,政府持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粮食生产和种业创新发展等领域。通过增加农业支持投入、优化项目整合,确保了重大政策、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这些举措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加速现代农业的发展,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转型。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合作社不仅是促进乡村产业融合的重要平台,也是提高农民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合作社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统一销售等方式,帮助农民降低生产成本、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附加值。此外,合作社在提供农业技术服务、金融支持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走合作道路提高组织化程度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可以有效提升农业产业链的整合程度,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不仅符合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导向,也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进行了精准界定,该定义包含两个互为补充的层面:首先,在概念层面,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本质,即作为一种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形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个人或者提供、利用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实体,基于自愿原则联合而成,并实行民主管理;其次,在服务对象层面,指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宗旨,即以成员的需求为中心,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集中采购、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存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市场信息等一系列服务。

二、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分析

近年来,在昭通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数已达到7631个,位居全省首位,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0%,相较于2016年的3435个,增加了4196个,增长率122%。围绕推进“六大战略”做好“产城人”文章,大力发展苹果、竹子、马铃薯、特色养殖、天麻、花椒、冷凉蔬菜等高原特色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围绕昭通市主导产业进行发展,截至目前,特色养殖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319个,水果种植类928个,蔬菜类1031个,中药材类604个,竹子类364个,粮食类470个,花椒类505个,天麻类354个。在发展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规范化和质量提升,通过培训和指导等方式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近三年累计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3709个。此外,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与市场接轨,构建了四级流通网络,完善了乡(镇)、村级供销社建设,有效扩大了农产品销售规模。在示范培育方面,累计培育国家、省、市级示范社658个。同时,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了与农户的利益联结,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村集体合作等方式,促进了农户收入的增加。在金融服务方面,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也进行了创新,通过政府、担保公司、银行的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贷款担保服务,有效解决了融资难题。

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双提升,使其成为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力量。

三、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

尽管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初具规模,并制定了各类章程,然而,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尚未步入规范发展的轨道。在部分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仍面临监督机制与管理体系不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不公平、民主决策程序不健全等问题。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制定的章程与管理办法未能得到充分执行,导致组织结构松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参与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综合素质能力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构成主要局限于具备传统农业生产经验的农民以及农村留守老人、妇女,这一群体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深受传统农业观念的影响,对现代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的接受与应用能力有限。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严重缺乏具备现代农业技术知识、经营能力、管理技能以及奉献精神的优秀领导者。尤其是在财务管理领域,会计专业人员极为稀缺,导致在财务凭证的获取、账务记录、财务报表的编制等方面难以实现规范化操作。目前,人才短缺已成为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运营效率及其长期发展潜力的重要因素。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匮乏,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面临着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其中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组织结构薄弱、经营规模较小的初级发展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足够的资本积累,收入来源不稳定,常常难以自给自足地承担日常的生产经营成本,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援助以维持运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办本身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加之贷款担保人难以寻觅,政策性贷款的申请程序复杂,进一步加剧了资金获取的难度。在一些地区,由于农民收入偏低、出资能力有限,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尝试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时常常遭遇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的短缺,导致发展步伐缓慢,难以培育主导产业和扩大生产规模。资金的不足不仅削弱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后劲,而且对其长远的发展造成了限制。

(四)诚信氛围有待营造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达到紧密协作的理想状态,特别是在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和销售产品等重要环节,尚未构建起成熟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素质差异较大,部分成员存在重视个人权利而忽视义务、追求短期利益而轻视诚信建设、注重即时收益而忽略长远发展的问题。市场行情好时,这些成员可能抵制合作,而在市场不利时,则过度依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这种行为模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稳定运作产生了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誉和形象。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缺乏有效的联合与协作,相同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各自为政,导致了资源的分散和低效竞争,从而降低了整体产业的规模经济效益。

四、促进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农民素质和认识,坚持产业化发展道路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充分利用多媒体、会议、宣传单等多种传播手段,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以此帮助农户建立现代农业理念,更新农业科技知识,营造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氛围。同时,通过举办大型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分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并邀请农业领域专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者、社员代表、乡镇干部进行重点培训,旨在培养一批能够推动产业化发展的领军人物。此外,对于具有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应提供必要的帮扶与指导,协助其规范发展模式,打造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此为榜样,引导更多农民走上致富之路。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相关农业部门需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运营的指导力度,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实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营特性,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同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的会计账簿和财务管理制度,为所有社员设立个人账户,以确保持股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交易情况等产权资料的记录清晰准确。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应考虑自身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并加强内部监管机制,确保监事会和社员有效履行内部监管职责。政府和新闻媒体也应通过公开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监管,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力度

为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首先,要深入农户发掘和培养具有管理和技术专长的当地人才,鼓励他们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引进具有多元化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其次,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键岗位,如理事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县乡基层业务辅导员,应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这些培训旨在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的经营智慧、管理能力、技术知识和奉献精神,从而更有效地引导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以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开阔视野,收集和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并参与电子商务和网上营销等经营手段。同时,应大力开展新型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加强对农民群众生产技术和市场经济意识,以及财务、法律等专题培训,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为实现长远发展打牢基础。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加强金融扶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基于民间经济合作的组织形式,往往是弱势产业和群体的集中体现。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方面缺乏自我强化的发展动力,另一方面,其运营伴随着较高的成本负担。如果这些成本完全由农民承担,可能会削弱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从而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因此,政府的强力支持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

当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尚显不足,难以满足其发展所需。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成长,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大对能显著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和效率、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以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是强化信贷支持,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和贷款难的问题,金融等相关部门应尽可能提供信贷支持,包括利率优惠,特别是对于那些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带动能力强、业绩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结合昭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和创新有效的担保机制,包括持续实施“政府+担保公司+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合作模式,以增加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信贷投放。

(五)加强利益机制联结

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提升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关键在于加强利益机制的联结。首先,应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将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有效结合。在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层次性的农产品价格、质量和数量配套收购方案。具体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定一定的农产品标准,只有达到这些标准的农产品才能被收购,以此来确保农业发展的质量。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不同年份的实际情况,设定多个质量等级,并相应地配套不同的收购价格。并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章程中应明确违约处罚条例,以此对农户行为产生约束作用。

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至关重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应以“成员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实行以按交易额返还为主、按股分红为辅的分配方式。这种方式能有效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并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

再次,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坚力量,也是引导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作为实施产业振兴的关键抓手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对于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加强昭通市高原特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助力产业振兴,必须规范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4年度全省党校(行政院校)系统课题“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的路径研究--以昭通市为例”2024YNDXXT08阶段性成果文章〕

中共昭通市委党校 段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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