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乡愁浓起来 文脉传下去

 2024-04-22 14:49  来源:昭通新闻网

传统村落是记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石,也是延续乡愁文脉的重要载体。因秀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多元的民族文化,云南的传统村落在全国独树一帜。自2012年云南启动中国传统村落申报以来,经过6个批次的申报认定,目前我省传统村落已达777个,数量位列全国第一,当中不乏保护与发展的经典案例。

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通过对建造古法的细致研究,原样恢复了古建筑及古街道,开创了以原味保护为主的“沙溪模式”;大理市喜洲镇周城村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妇女联合会等的作用,监督村民保护古民居、古树木,形成以自发保护为主的“周城模式”;腾冲市和顺镇水碓村通过引入社会资本,逐步实现“先保护后利用、边保护边利用”的社会利用反哺保护新模式;腾冲市三家村中寨司莫拉佤族村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助推“农文旅”融合发展,实现“民族团结、文化共融、田园增色、村庄增美、多业发展、共同富裕”的多赢发展新局面;地处“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地带的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芒景村,延续的林下种茶方式,让“一片绿叶”释放出多元价值,营造出“人与林共存,茶与千花万草共长”的和谐栖居环境,既实现了山水增值,又留住了乡愁文脉;建水县团山村委会依托保存完好的民居古建筑,深入挖掘当地传统儒学耕读文化精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村民参与”的开发模式,充分调动村民主体性,实现街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风景变“钱”景的华丽转身。

近年来,为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我省编撰《云南传统村落丛书》,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先后出台《云南省“十四五”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在构建法律法规体系层面,昆明、大理、丽江、建水、巍山、会泽、通海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依据《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相继出台或修订了自己的保护条例及保护管理办法。随着云南省首部传统村落保护单行条例《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实施,全省初步构建起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纵向保护法规体系,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提质加速。

云南日报记者 秦明豫

值班编审:马永孝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罗崇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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