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实录|我市召开干部作风暨营商环境大提升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

 2022-05-13 11:00  来源:昭通新闻网

发布会现场
      5月12日下午,昭通市召开干部作风暨营商环境大提升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该场为昭通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发布会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主持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前来参加“昭通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发布会,这是昭通市干部作风暨营商环境大提升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发布。

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市住建局副局长铁豪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邱义翔;

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剑锋;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宁。

应邀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有云南日报、昭通日报、昭通广播电视台、昭通新闻网、北纬29度、昭通发布、微昭通、昭通市人民政府网记者、编辑,欢迎你们!

本场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各位发布人作新闻发布,二是记者提问。

下面依次进行,有请市住建局副局长铁豪娜作发布。


新闻发布


市住建局副局长铁豪娜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住建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由我由向大家介绍昭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一、主要成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昭通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严格按照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统一”要求,坚持刀刃向内,主动担当作为,狠抓任务落实,工改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昭通市在工建系统审批项目2370个、事项7324件,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从2020年末的62.76个工作日压缩到2021年末的50个工作日,全流程审批事项覆盖率达63%,审批流程类型覆盖率均超过90%,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做法

(一)以制度为引领,做好顶层设计。制度先行,先后出台了《昭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昭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营商环境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凝聚了改革共识,形成了改革合力。全市设置了“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12个,按照受审分离原则,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统一对外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登记、受理、流转、送达等服务。制定审批流程图12个,今年将配合省工改办再次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拟设定为17个。

(二)以进驻为前提,规范审批行为。昭通市住建局按照“放管服”改革“进驻是原则、不进是例外”要求,对部门涉及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职权、一般性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机构改革后调整的消防、人防行政职权事项等进行了全面梳理,真正实现了“三集中三到位”:住建部门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行政审批科)集中,内设机构整建制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权向服务窗口授权到位,廉政监督到位。同时,由分管副局长与审批科长签订“授权委托书”,对所有审批事项(17个大项48个办理项)全部授权办理;单位所有涉及审批的公章、专用章全部集中到窗口,市住建局行政章专门雕刻了一个在窗口使用。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在窗口接件、审查、审核、签字、盖章、出件,切实做到了只进一扇门,大厅之外无审批,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理”。

(三)以利企业为先,主动“容缺后补”。在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环节,将23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纳入承诺办理。同时,对全市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及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加快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极大削减了办理时限,有力推动了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四)以便利为目的,扎实进行“四减”。“减流程”,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审查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合并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实施。公布了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主,包括水库工程、交通水运工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煤矿建设项目等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共12个类型的审批流程图。2018年至今,共减少、合并审批事项30多项,将所有事项的审批环节压缩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共4个环节,技术审查、现场勘验、公示环节不计入审批时限,缩减送达环节,实行免费邮寄或电子送达。“减材料”,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缩减审批环节及报件材料,消防设计审查报件材料由4份减为3份、消防验收报件材料由9份减为3份、竣工验收备案由15份减为13份。结合昭通实际优化23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南之外不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减时限”,省上要求:整个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时限从2019年120个工作日缩短到2021年的70个工作日,今年的目标任务是压缩到50个工作日以内;2022年,我们将在省厅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限,并力争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上压减60%以上,做到应减尽减。“减成本”,指导各县(市、区)督促供水企业针对民营企业在合理幅度范围内提出报装减费让利措施;督促供气企业优化采购环节、降低采购成本,针对民营企业在合理幅度范围内提出报装减费让利措施,给予报装成本的适当减免,逐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收费,并形成制度文件执行。

(五)以改革促发展,全面优化流程。实行“一家牵头、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每月召集一次联席会议,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共四个阶段的审批流程。在设计方案审查中,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过函询方式征求有关审查部门意见,实施并联审批。在施工许可阶段,住建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报监、质量监督注册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实行“三表合一”,统一申报,同步审批。对施工图开展“多审合一”数字化审图,将原来分散办理的消防、人防、技防(防雷)、施工图等4项审查工作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并进行审查,实施“一个平台、一套标准、一次审查、结果互认、多方监管”。同时,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同一审批阶段相关审批部门共享一套表单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申报材料,大幅度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全面实施全程网办,按照“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要求,依托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工建系统”,全流程、全过程推行线上办理,让建设单位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提升审批便利度。

改革永远在路上,我们一直在努力,再次感谢各位朋友对住建工作的关心,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

谢谢铁副局长。下面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邱义翔作发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邱义翔: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从两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这两个审批阶段,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自规局以“压减审批事项”为抓手,出台了《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细则》《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主动对接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取得阶段性成效。启动系统管理以来,截至2021年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138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635本、工程建设许可证核发361本。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合”,合并审批事项。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将建设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书2个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个行政许可事项;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2个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个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减”,减少报件材料。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书的申请材料从两者合计15项缩减到10项,精简率为3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材料由两者合计14项缩减至5项,精简率为64%。此外,将《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和《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等论证报告合并编制为《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将踏勘论证、占用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等融入到原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当中,进一步压缩了报件材料,减少了论证次数,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建设单位组织报件材料产生的成本。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取消了可以并行办理事项作为前置的审批要件,进一步简化审批所需报件材料。

三是“压”,压缩办理时限。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的承诺时限为13个工作日,两项审批事项共需26个工作日,合并后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共减少16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62%。原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用地批准书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两项审批事项共需23个工作日,合并后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共减少1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5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现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工程规划许可的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现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的平均时间为2.5个工作日。同时,在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阶段可同步进行人防报件审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多种事项办理,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时限。

四是“统”,统一审批系统。省级统一建设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云南省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审”在线审批,改变原来线下办理、人工审查等传统审批方式,提高审查效能。

五是“归”,推进“多测合一”。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属国家级审批的重大工程事项外,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包括财政投融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涉及的测绘服务推行联合测绘。将规划、土地、绿化、人防、消防等行政审批所需的全流程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整合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绘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六是“集”,实行一窗受理,集中办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工作要求,市自规局42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民之家”,同时各县(市、区)办理事项进驻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头跑”变为“进一门、一站办”。

欢迎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到“市民之家”三楼大厅25号和26号市自然资源服务窗口办理业务,也欢迎新闻媒体和群众对我们的服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

谢谢邱副局长,下面请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剑锋作发布。

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剑锋: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我向大家介绍水利政务服务情况。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昭通市水利局不断探索承诺制服务、容缺后补等水利政务特色服务,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扎实练就水利政务服务硬功夫,有效助力昭通营商环境大提升。

一、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确保大厅之外无审批

昭通市水利局于2018年成立行政审批中心,并于2019年将市水利局申请的行政职权事项划归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原业务科室不再承担行政审批业务,审批中心整体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市水利局10项行政职权事项向网上集中办理,网办率100%,从而确保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

行政审批中心3名工作人员整体进驻市民之家水利窗口,代表本部门开展对外服务。市水利局选派业务熟、能力强的人员作为部门入驻窗口负责人,担任政务服务大厅的首席代表,并签订了授权委托书,授予窗口首席代表的事项办理权、预审处置权、会签权,“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权,从而确保大厅之外无审批;下发《昭通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局机关纪委与行政审批中心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从而确保监督监察到位。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水利工程建设环境持续提升

按照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市水利局全面推行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过3年多的努力,水利工程建设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审批事项清单大量缩减,水利工程建设审批环境有效提升,加快了全市水利工程审批速度,提高了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水利工程建设全流程审批已由原来的四个审批阶段,优化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设计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同步减少审批前置要件2项,增加并行办理事项3项,极大的优化了审批流程;全流程审批时限由120天压缩到50天,压减时限58%,缩减了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审批时限;审批事项清单由62项精简为34项,精简率45%;审批涉及部门由12个减少为8个,减少33%,方便了项目申请人。

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办理,办结率100%,办件提速率42%,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按表单审批,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有效提升了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环境。

三、不断探索创新水利政务特色服务,水利政务环境持续改进

(一)“四减”成效突出

市水利局大力推进“四减”,水利政务服务效率再提升。一是减环节,将行政审批环节由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5个环节缩减为审查和决定2个环节,受理改在申请人申请成功平台推送后即时办理,送达采用申请人网络自行下载或邮寄送达许可文件。二是减材料,对10项行政职权事项所需的44项申请材料,减除可通过平台获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立项文件等10项材料,申请材料减少22%。三是减时限,对10项行政职权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250个工作日压减为66个工作日,压减率74%,高于省市压减率60%的要求。四是减费用,水利部门10项行政职权事项办理不需任何费用。

(二)创新水利政务特色服务

水利政务服务队伍不断探索创新特色服务,积极开展“承诺制”办理、“区域评估”、“容缺后补”、联合审批、“电子证照”等利民事项,减少制度性交易程序,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对3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承诺制,简化审批手续,取消专家评审环节,实施业主守法告知承诺制度,实现到场即办,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二是对开展过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的项目,不再单独提出方案论证要求,不再组织技术评审,方案论证报告费用不再由申请人承担,实现到场即办。三是对10项行政职权事项中的7项申请材料作为“容缺后补”材料,申请人可在获得行政许可时补充相应容缺材料,提升申请人方便程度。四是在水利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中,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3项审批事项开展联合、并联审批,可实现联合现场踏勘,缩短审批时间。五是开展“电子证照”应用,申请人可自行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身份证明、取水许可证等电子证照,不再提供纸质材料,节省审核时限,有力推进审批进程。

通过创新特色服务,努力为企业当好了“店小二”,水利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2020年,在为合盛硅业建设项目进行政务服务过程中,市水利局积极而为、主动服务。市区两级多方沟通协调,初步确定了企业项目近期及远期供水方案及保障措施,合理解决了企业工业用水与农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矛盾;对相关区域用水实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科学分析区域水资源及取用水现状,合理确定了区域取用水指标;积极争取省级取水许可权限委托下放市级,于2020年7月底率先为企业办理取水许可,第一时间为企业搞好了服务,全力做好了供水等要素保障。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全面加强水利政务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水利政务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不断提升水利政务服务水平;同时,加强部门协调、统筹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水利监管效能。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在此,也邀请媒体机构对水利政务服务进行有效监督。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之下,一定能营造规范、高效、优质的涉水营商环境,助力昭通营商环境大提升。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

谢谢李副局长。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宁作发布。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宁: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向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现在,我就昭通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大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全面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市生态环境局迅速成立工作机构,结合部门职能制定行动方案,采取27条措施,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开展环评审批大提升行动,环境执法大提升行动和环保要素保障大提升行动,全力打造生态环境领域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开展环评审批效能大提升行动

进一步落实“放管服”,从环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审批集中等方面,针对性制定7条具体措施,全力打造提升公开、方便、简化、快捷的环评审批营商环境。

一是不打折扣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以环评审批为主的27项事项、审批职能科室、审批人员全部进驻市民之家,真正做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杜绝办审批到机关找科室找人员找“后门”,杜绝“体外循环”,做到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监督监察到位。

二是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梳理优化环评审批的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做到“一次告知”、“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让群众、企业办事少进门、少跑路、少折腾。落实“减时限”,做到最短法定时限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由60、30个工作日内压缩在14、7个工作日内办结;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时限由45、30、20个工作日压缩在10、10、7个工作日内办结等。落实“减环节”,推行办事便捷化,制定了14项“零跑腿”,10项“最多跑一次”,3项“立等可取”事项清单。

三是推行“网上审批”。全面实现了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第一季度,由企业自行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备案177个登记表项目,实现“审批不见面”。推行和实现了排污许可跨省通办,在全国各地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申报排污许可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增值”审批服务。推行“容缺受理”,非主审要件可缺项审核,欠缺材料容许按时限要求补充。推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推动服务“增值”审批“提速”。

今年以来,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登记备案272个(核安全与辐射类4个),核发排污许可证45家、排污登记66家。完成51家(次)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和注销。

(二)全面开展环境执法效能大提升行动

落实“依法行政”,从环保执法的服务、过程、方式、处理等方面,针对性制定11条措施,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领域法治环境,主要举措是:

一是落实和建立环保执法全过程六项制度。环保执法推行提前介入和全过程服务。“提前介入,事前宣传”,通过事前宣传有效避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无证排污等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帮扶,事前提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生态环境执法抽查检查,适时事前提醒,减少因不知情、不知晓、不清楚导致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损失。“严防严控、事前预警”,日常巡查、帮扶指导、专项检查及时发出预警,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或纠正非主观轻微违法行为,避免造成损失,避免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行为或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紧盯痛点、监督整改”,同时落实“包容审核,谨慎处罚”,“注重帮助企业维持修复信用”制度。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杜绝变向施压、加重处罚等情形,深入整治“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粗暴执法行为。

二是建立企业正面清单。对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企事业单位建立执法正面清单,并推行视频监控和大数据采集分析、在线监测预警,加强非现场监管,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现有正面清单企业16家,实行“无事不扰”管理服务。

三是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依法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审慎处罚清单,对非主观轻微违法行为,企事业单位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10条情形,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审慎办理移交公安等生态违法案件,充分保障企业释放活力。今年以来,对6家企业因客观因素造成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于240余万元处罚;对上级交办1家企业涉及2个项目存在“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案件依法从轻处罚,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温度”。

四是建立回访制度。在执法检查中,增加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诉求和问题登记,对企业的诉求和问题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区域的方式推送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进行帮扶指导。并适时回访,进行跟踪问效,保障企业的合法诉求得到充分实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大提升行动

改善提升环评审批、环境执法、转变作风、服务企业、服务一线,提出了9条要素保障措施,主要是:

一是以上率下提升服务水平。多次主动到省生态环境厅汇报衔接合盛硅项目环评事宜。市局领导分片联系11县(市、区)分局开展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挂帮服务,到现场、到一线面对面帮扶问诊,服务决策一季度155个新开工重点项目及57个招商引资项目。

二是建立环评审批台账清单。主动提前介入,建立台账清单,明确专人服务,全程跟踪帮助。环评服务前移,今年以来,开展110余次环评审批“一对一”跟踪服务,接待服务电来访咨询520余人(次)。

三是延伸服务升级营商环境。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及时公开监测结果,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投资决策;挖掘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帮助指导规范受出让手续,促使项目落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落实新闻发布制度,按规定频次、时限公开环境质量信息等。

营商环境27条举措,环评审批大提升,就是落实利企便民惠民举措,环境执法大提升,就是让环保执法更有力度,更显温度,切实帮助企业纾难解困,真正落实“政府围绕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责任和意识。我局同时制定了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31条措施,相互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于营商环境大提升。

27条措施,是我们开展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大提升的承诺举措,全系统领导和干部职工,一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深入现场,深入工地践行“一线工作法”,欢迎媒体和同志们监督落实。接下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带领下,以昂扬向上,奋发拼搏的精神状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新闻界朋友的关注,希望大家一如既往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谢谢!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

谢谢张副局长。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各自关心的问题提问。

回答记者提问


北纬29度编辑:2021年昭通市“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在全省的统一评价中结果如何?有什么成效?

市住建局副局长铁豪娜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住建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就刚才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从两个方面进行简要回应。

一、2021年办理建筑许可评价结果

“办理建筑许可”是云南省2021年度州、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个指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函,昭通市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为好,位列全省第一梯队。按照第三方评价机构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反馈数据,办理建筑许可中的两个子指标分别为: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建筑许可时间评价为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建筑许可成本评价为4.55%,指的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挖掘道路修复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费6项费用之和占项目总投资额的百分比。

二、2021年办理建筑许可工作成效

2021年办理建筑许可工作成效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审批时间大幅缩减,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建筑许可时间评价为50个工作日,低于60个工作日的规定值,更是大大低于2020年90个工作日的规定值,同比缩减达44.44%,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时间成本;二是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在2020年11个的基础上,增加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图,有力地促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进度;三是审批项目数和办件数位居全省前列,2021年昭通市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项目1360个、办件3477件,均位居全省第二位;四是审批事项覆盖进一步提高,2021年昭通市审批事项为39个,位居全省第二位,比全省平均值28.19个高近11个。


昭通日报社记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请问自然资源部门下一步有何打算?谢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邱义翔: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市自规局结合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下一步,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构建空间规划体系。强化与发改、工信、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协调对接,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各部门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及“一张图”核对。同时,各行业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批复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确保已通过“承诺”方式报批的项目纳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进一步加快审批系统建设。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方面,继续用好用活“云南省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系统”,指导建设单位通过该系统组织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网上报件。并加强向省自然资源厅沟通汇报,推进该系统与其他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工作取得成效。在工程建设许可方面,依托我局正在建设的智慧审图系统,线上对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审查。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业主单位可通过系统端口直接申报,实现一键自主审图、自动生成审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前作出修改,提高审批效率。此外,审批环节推行机审后,能有效避免人为失误,信息的查询、汇总更加方便,企业办证更加快捷。

三是进一步严格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保障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建设项目用地;严格依据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规划核实,核实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加强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保护耕地。

四是进一步抓好资源要素保障。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积极主动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一方面,对不符合相关条件暂不能保障的项目,深度介入项目选址前期工作,提前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合理提出项目选址推荐方案,为项目后续审批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结合拟建项目的建设时序,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预留空间,用足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政策,优先保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落地实施,做到应保尽保。

下一步,我们将以正在开展的“十万干部走基层 下沉一线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度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模式,为企业项目提供“店小二”式的贴心服务,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让企业群众的办事体验感更强,办事满意度更高。

谢谢大家!

云南日报昭通分社记者: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请问水利部门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方面有哪些变化?

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剑锋:

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降低或者丧失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做为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职权事项,近几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征收部门的变化。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水土保持补偿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水利部门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根据许可文件下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款通知书,缴费人可根据许可文件或缴款通知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就近办理缴费;也可访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络申报缴纳。减少了缴费人分别到征收单位、缴款银行的多次跑动,实现“零跑腿”。

二是征收方式的变化。缴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按次缴纳或按期缴纳的方式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即缴费人可在获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许可并收到缴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也可在获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许可并收到缴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至少缴纳应缴数额的80%,于项目开工前或建设活动开始前,缴纳剩余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是行政救济途径的变化。缴费人认为行政征收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的,缴费人可在缴费之日起5年内,向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申请撤销许可文件并退还已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近年来,昭通市水利局加大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减免力度,2021年水土保持补偿费缴款率75%,依法征收或补缴水土保持费830多万元。同时,对建设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4次84万元。

在此,也希望通过媒体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情况的宣传报道,提高生产建设单位主动、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意识,有力促进水土保持工作,打造更加良好的水利营商环境。

昭通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怎样结合“双提升”专项行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宁:

谢谢您的提问。自全市开展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双提升”专项行动以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结合部门职能,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领导分片挂帮指导工作机制,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建立市局领导对11个县(市、区)分局工作分片挂帮服务机制,印发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挂包帮扶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意见》和《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挂帮联系分局工作方案》,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基层、到现场、到企业,加强服务指导。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先后下沉11个县(市、区)帮扶,调研督促整改问题76个,深入现场抽查36个;交办重大风险点81个,深入现场督办26个;召开企业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对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需求,与企业面对面交流,进行现场答疑,现场指导帮扶,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寻思路、解难题。

二、建立开门查工作机制,找准服务靶标。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渠道,开展服务“好差评”,邀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华新水泥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等,开展“双提升”专项行动“开门查”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凝聚众智、集聚众力,打通优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服务整改走深走实。上门服务云南省滇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昭通市长江丝绸有限公司、三峡巧家能源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8个。

二、建立审批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全过程跟踪服务升级版。强化重大项目环评动态管理和联络员制度,开展重大项目审批调度,拉条挂账形成昭通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采取“提前介入、协助指导、主动服务”,明确专人服务、全程跟踪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报批,做到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动。建立了《昭通市2022年重大项目环评进展情况统计表》《昭通市2022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工项目环评推进情况表》《昭通市招商引资集中签约项目环评进展情况表》,动态更新,及时跟踪环评手续办理进度及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一季度,全市新开工项目155个,已完成环评审批或备案11个,豁免环评91个,已委托编制环评12个,正在跟踪帮扶推进环评41个。二季度,全市新开工项目122个,其中74个项目豁免环评,9个项目已审批或备案,12个环评正在编制中,正在跟踪帮扶推进环评27个。2022年,昭通市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项目共57个,其中12个项目豁免环评,两个项目已完成审批或登记表备案,4个项目未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9个项目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其中年产20000吨天然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环评已审查,环评单位正在修改环评报告),正在跟踪帮扶推进环评30个。


昭通发布记者:2022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什么措施?

市住建局副局长铁豪娜

2022年,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年初就已印发,在33项主要任务中,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就是其中之一。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着重在三个方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压缩办理时限。根据《云南省2022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征求意见稿)》,2022年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都将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规定值为50个工作日的项目类型有7个,低于50个工作日的项目类型有10个,分别为以计划文件代可研的政府投资改造类建设项目(仅限修缮改造、装饰装修)30天、社会投资非划拨用地类小型建设项目43天、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建设项目29天、社会投资工业类建设项目45天、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流程35天、无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0天、无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1天、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告知承诺制办理15天、以计划文件或编制实施方案代工可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34天、政府投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48天。

二是进一步细化优化审批流程。根据《云南省2022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征求意见稿)》,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计划在2021年12个的基础上增加到17个,进一步细化优化项目类型,将工业类项目细化为政府和社会投资两小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为全流程、无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3小类,增加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告知承诺制办理、交通运输部审批和以计划文件或编制实施方案代工可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两个类型,使网上审批流程更符合工作实际。

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和提示。以每月通报受理项目数、办件数、逾期办理项目等方式,让工改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能掌握各自的审批状况,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对逾期审批突出的,将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工作提示函,提出工作建议。

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微昭通记者:据我所知,建设项目用地基本上都会涉及土地征收,而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请问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土地征收政策有何变化?自然资源部门在征地补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邱义翔:

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的关心、支持。新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实施后,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突出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需求,重点是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实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新法实施后,土地征收具有3个特点:一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是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三是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并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军事、外交、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用地、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省政府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的用地可以征收为国有,其余项目不得组织土地征收,鼓励通过集体土地保障。因此,现阶段部分项目不再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关于征地补偿问题,主要涉及3项费用:一是土地补偿费用。为了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根据相关要求,我市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已于2020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我市区片综合地价是在考虑到土地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算的,具备科学性、合理性、优势性的特点,与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而且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家和省“先保后征”的规定,我市严格按照不低于2万元/亩标准全额缴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社保费用,并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开展土地征收报批工作。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级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制定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补偿标准已经省级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预计今年下半年公布实施。实施后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征地补偿机制、提高征地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谢谢大家!

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近年来,昭通市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氛围日益浓厚,各投资者、各相关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较关注,我们今天在座的各位发布人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对工程项目审批关联最密切的几个方面给予了专业解答,希望通过我们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落实容缺后补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为各位投资者和各相关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审批服务,更加亲切、更加友好的投资环境,共同为昭通“产业兴市”战略的实施作出不懈努力。

诚挚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各位发布人的专业解答。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昭通日报记者:单娟   实习记者:谭泽涛   文/图

校对:胡远松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