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历史地理沿革

 2024-04-03 15:49  来源:中共昭通市委党史研究室

夏、商 大禹时,境域属梁州域。

春秋战国 今宜宾一带金沙江、岷江沿岸有僰侯国,为僰人所居之地,境域在僰侯国范围内。

秦 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境域为秦国蜀郡范围。

西汉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设犍为郡。境域属犍为郡。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分犍为郡南5县为犍为南部,所辖地区包括今金沙江南的云南昭通市及贵州威宁、水城等地。境域分属僰道县(治所在今四川宜宾市叙州区西南安边镇)和犍为南部朱提县(治所今昭阳区)。

东汉 永初元年(107年),改犍为南部为犍为属国。犍为属国辖朱提(今昭阳、鲁甸、永善等)、汉阳,境域属于朱提县地。蜀汉时,设立庲降都督统管南中地区,改犍为属国为朱提郡。境域属朱提郡。

隋 境域属恭州、协州。

唐 武德元年(618年),改犍为郡复置为戎州,复置安上县,境域属安上县。唐武德七年,废安上县。唐贞观六年(632年),设戎州都督府,境域属骋、浪羁縻州。

宋 太祖乾德四年(966年),置马湖部以羁縻马湖江一带的“夷族”,境域为其辖区。

元 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设马湖路总管府,辖雷波、泥溪、平夷、夷都、沐川、蛮夷6长官司,境域属平夷长官司。元大德九年(1305年),马湖总管府迁治于泥溪(今四川省屏山县城附近)。元至正元年(1341年),并6长官司为雷波、沐川、泥溪3长官司。元至正二十三年,分3长官司为雷波、沐川、蛮夷、平夷、泥溪5长官司,境域隶属仍旧。

明 洪武四年(1371年),总管府土官安济归附中央,改马湖路为马湖府,领雷波、泥溪、平夷、蛮夷、沐川5长官司,安氏世守其职。明弘治九年(1496年),平定安鳌之乱,改设流官,境域仍归平夷长官司。

清 雍正五年(1727年),裁马湖府,保留屏山县属叙州府(今宜宾),境域属屏山县。清雍正七年,划金沙江以南归云南昭通府,境域属昭通府。清雍正九年,设副官村分防,归永善县辖。清雍正十年,升副官村分防为永善县分县,设县丞,将巡检署改为县署,署址即原县政府所在地。清乾隆元年(1736年),划正县永善所辖桧溪十地及元亨归副官村管理。清宣统元年(1909年),副官分县试设靖江县。清宣统二年,核准为正县靖江县(设县治),因与江苏省辖靖江县同名,次年改名绥江县。“靖”“绥”义近,均含安抚平定边疆之意,改“靖”为“绥”,又以临金沙江,以安抚平定江岸民众之意而得名。

民国2年(1913年) 云南都督府裁府留道,绥江县属云南迤东道,后废道,直隶于云南省政府。后归云南省第一区(昭通)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7月19日建立绥江县人民政府,隶属云南省昭通专区专员公署(后改称昭通地区行政公署)。2001年8月,昭通撤地设市,绥江县仍隶属昭通市至今。绥江县地处东经103°47′—104°16′、北纬28°21′—28°40′。县境东连水富市,南接盐津县,西南与永善县接壤,北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屏山县、雷波县为邻,总面积761平方千米。地势南高北低渐降,最低海拔和平三湾沟金沙江边280米,最高海拔大宝顶2054米。2019年,全县辖中城、南岸、新滩、会仪、板栗5个镇,总人口170661人。

来源:中共昭通市委党史研究室

值班编审:秦勇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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