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十年禁渔”打造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2021-04-25 15:17  来源:昭通新闻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永善县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山水相依,一河两岸同饮一江水。“十年禁渔”工作启动以后,永善县与雷波县两地签订金沙江流域禁捕协作机制,围绕“一江五河三区”干流、支流等大小水域流经区域,制定长江禁捕水域图,挂图指挥,协同作战,依法打击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非法捕鱼、非法采沙、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清船、清网、清江及渔船拆解专项清理,共同推动金沙江流域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治理,保护母亲河。

五级河长筑牢安全网

王正均是永善县团结乡大毛村顺河自然村哨楼村村民小组长、桧溪镇垂钓协会会长。这几日,他集合协会人员,筹备“五一”山洪前清理一次桧溪小河漂浮物。王正均每年都要带领大家打捞清理金沙江桧溪段江面、江岸及桧溪小河沿线漂浮物垃圾。像王正均一样,淳朴的48万永善人正用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保护母亲河金沙江。

溪洛渡水电站位于永善县与雷波县接壤的溪洛渡峡谷段,总装机容量1386万千瓦。2012年和2013年,向家坝、溪洛渡两大巨型水电站相继下闸蓄水。完成5万多人移民工作后,永善县坚决执行中央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痛定思痛,把金沙江流域生态防线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群众最实惠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落实“五级河长”制度,将“十年禁捕”纳入全县河长制重点工作,纳入河(湖)长履职的重要内容,以“一个优盘下达命令、一张清单明确任务、一个报告反馈整改情况”推动河长制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

“十年禁渔”关键在党的领导,关键在狠抓落实,还两岸一片绿色,担当起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责任。2020年7月5日,永善县黄华镇朝阳码头人头攒动,昭通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永善县制定出台强化河长履职落实长江流域禁渔的通知,将金沙江永善段境内径流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1条、50平方公里以下人居活动频繁主要河流44条作为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域。落实省级河长1名、市级河长4名、县级河长32名、乡级河长165名、村级河长300名,县级河长联系单位30个、护河员84名、监督员37名,划分河段,巡河巡湖,制止违法捕鱼、电鱼、毒鱼行为,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巡河体系。

自河长制战役号角吹响以来,永善县级河长巡河581次,乡级河长巡河5900次,村级河长巡河49850次。制止违规钓鱼、捕鱼57起,批评教育76人次。

川滇携手 联防联控

金沙江流经永善县境9个乡(镇),从码口镇吊岩到青胜乡倒流子175.47公里江岸线,涉及雷波县11个乡(镇),都属长江“十年禁渔”覆盖的禁捕水域,川滇两省联合是最好的双向协作机制。

据永善县海事处处长张明华介绍,永善县锁定长江禁捕退捕7.5万亩的“两站”库区水域面积,清除漂浮物成为两岸禁捕退捕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川滇两省克服重重困难,同心协力,采取“政企联合、部门联动、川滇协同、县乡共治”的方式,推进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库区治理和保护工作,共同维护金沙江水域生态安全。

两岸一轮流,两年一循环。每年三峡公司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云南、四川两省轮流组织开展溪洛渡水电站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定期派出“溪洛渡1号”清漂船在库区打捞作业,清除漂浮物。永善、雷波两县河长办、水域综合管理执法大队联动配合,在四川岸西苏角河、溜筒河,云南岸金沙小河、龙冲河一带开展漂浮物清理、转运、处理工作,定期驱离沿岸船只、清理沿河渔网。两省沿江乡(镇)组织专业、自愿清漂队协助清理漂浮物,川滇共管共治协同推进的常态化联动联防体系已初见成效。

两年来,川滇两省累计清除漂浮物15400余立方米4400余吨,实现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库区“河畅、水清、景美”的目标。

专项整治 常态管理

2020年3月10日,永善县发布禁捕通告,制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实施方案,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禁捕退捕工作,启动“三年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开展渔民渔船认定、渔船退捕拆解、自用船舶专项整治,进行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摸排调查核实和“回头看”,迅速锁定退捕渔船110艘,核定渔民208人。由永善县水域综合执法管理大队牵头,海事处配合,收回注销捕捞权证110本,拆解报废渔船110艘,销毁捕捞网具322副5.06万米,清理拆除务基镇白胜村300口网箱,取缔自用船舶441艘,解拆“三无”船舶21艘,确保了禁捕退捕渔船应拆尽拆、渔网应收尽收。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长江流域永善段干流和支流禁止一切垂钓活动。”永善县渔业站站长蒋志刚说。2020年12月17日,永善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联合在金沙江永善段联合开展生态修复鱼苗投放活动,并现场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向金沙江投放鱼苗1万余尾。今年3月27日,川滇两地联合执法队在雷波县金沙镇繁荣村伍家沱小组现场查获“三无”皮划艇3艘,查获活鱼3条、幼鱼10余条,查处非法捕捞作业人员3人。

两年来,两省联合执法巡查120次,乡、村、组织巡查1252次,收缴销毁皮划艇5艘、鱼竿20根、网具12558张、地笼1685副,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立案6起,处罚16人,批评教育30人次,罚款4500元,取缔野味、野生河鱼等餐饮企业标识标牌13块,责令停止收购、销售经营水产品企业1家、个体工商户1家,形成了常态化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两污治理 长效置业

水里有问题,根源在岸上。标本兼治重在源头,长江上游金沙江两岸污染源的治理、“水清”顽疾、“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永善县紧紧抓住“国家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等重大机遇,抢抓一批“两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金沙江岸线500米内无采砂、采石场要求,成立环保、海事、水务、交运综合执法管理大队,重点围绕河道乱采沙、乱排污入河、岸线乱占滥用开展整治,核准河道取沙点3处,在沿江集镇开展“两污”治理,对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规范,对可建可不建的码头依法予以取缔,敦促拆除非法建筑物,开展金沙江永善段沿线船只、码头、采沙、捕鱼、水上养殖整治,加强辖区岸线、流域管理保护。同时,大力实施农村“七改三清”行动,清除高桥河、团结河岸线群众建房、堆放杂物,治理冷水河茂林、伍寨集镇污水直排,落实洒渔河永善段柏香林等3座水电站严格执行预留10%生态用水工程举措,逐步恢复侵占河道岸线,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十三五”期间,永善县争取环保专项资金3230万元,先后实施大兴镇老街社区驿马一组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务基社区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工程、沿江10个乡(镇)18个村庄“两污”治理工程、黑石罗水库水源地径流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整改落实环保问题113个,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1160万吨,消减化学需氧量3017.5吨、氨氮535.5吨。

一手抓禁捕退捕,一手抓技能培训,两手抓两促进。永善县千方百计为渔民后续发展寻找出路,及时兑现提前退捕等补偿奖补资金1622.38万元,发放转产安置过渡期补助103万元。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开展技能培训60人,大力推荐“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就业岗位,落实退捕渔民家庭107户508人全员参保,36人领取社会保障待遇,转产288人,实现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有收入、能致富。

保卫净土 修复生态

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永善县大力推广绿色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加大城镇扬尘治理和空气质量监测,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安全事件连续保持“零发生”,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永善县2016年被列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2个乡(镇)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97个村命名为市级生态村,完成蒿枝坝水库、大兴、桧溪等9个乡(镇)级水源地保护的划定。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与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等各类问题整改,118个环保突出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114个、完成率达96.6%。

“十三五”期间,永善县还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退耕还林10.44万亩,治理石漠化27平方公里;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15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提请省级验收;建设中型、小(一)型水库建设6座,增加库容6081.7万立方米,实施产业发展配套水利工程183件,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7.6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92万亩,促进了农业节水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水清岸绿,城水相依,人水相亲。四月的金沙江畔,绿水潺潺,波光粼粼,溪洛渡高峡平湖“河畅、水清、鱼游、岸绿、景美”的美丽愿景正变为现实。

(昭通日报全媒体 通讯员 田 明 文/图)

审核:秦勇   责任编辑:陈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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