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述责述廉不能“复制粘贴”

 2019-12-16 09:22  来源:昭通新闻网

时值年末岁尾,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年终考核的规定动作之一,领导干部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是对一年来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情况的年终总结,是领导干部每年的必修课,不能敷衍了事,来不得半点马虎及虚假。

然而,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可谓千篇一律,说成绩滔滔不绝,讲问题隔靴搔痒、避重就轻,谈打算大话连篇、一带而过,甚至存在请“秘书”代笔、照抄照搬、相互抄袭等现象,“复制粘贴”成为撰写报告的“快捷方式”。

近年来,因抄袭或复制述责述廉报告被纪委问责的情况屡屡见诸媒体和报端,可谓教训深刻。据《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报道,四川内江18名领导干部因述责述廉报告与往年内容雷同被纪委监委处理;湖南岳阳4名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复制粘贴”受处分;江西南昌11名干部抄袭述责述廉被处理……可见,抄袭述责述廉报告不是一件小事,从小处来说,是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务实的表现,从大处来讲,是学风不正、作风不实的具体表现,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已经给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领导干部必须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那么,怎样才能防止领导干部抄袭述责述廉报告呢?笔者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在遵守制度上下功夫。述责述廉作为党内监督的一种制度,每个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要有本明白账,要把述责述廉作为一项重要纪律来看待,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向组织交心,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教育、批评、监督,长此以往,就能逐渐养成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二要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提交的述责述廉报告要严格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要善于发现问题,对内容不全、主题不明、问题不清、事项不实、整改措施不具体等情况要及时督促修改完善。同时,述责述廉报告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不仅如此,各级纪委监委和党委组织部等机关、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对述责述廉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要进行重点查询。通过层层把关传导压力,最大程度压缩抄袭的空间。三要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抄袭述责述廉报告的严重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要结合典型案例充分汲取教训,全面检视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警钟长鸣,并立行立改,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细。

作者:邓鸿雁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李丽娟
标签 >> 评论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