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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文明养犬 依法养犬

 2026-03-31 21:50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最近,笔者走访昭阳城里的一些公园、街道和居民小区时发现,一些养犬的市民未犬绳,让过往市民心生不安。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也时常看见有人将未拴绳的犬只带入。

当前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主要有:一是白天午休或夜间休息时,犬只狂叫扰民,影响邻居正常生活;二是养犬主人遛犬时不清理犬只的排泄物,犬只随意在人行道、绿化带、居民小区等公共空间、公园里排泄粪便;遛犬时不拴绳,威胁市民的人身安全。

据媒体报道,近期以来,多地发生因遛犬未牵绳而指路人被咬伤的案例,有的养犬主人被拘留,有的养犬主人被罚款,有的养犬主人受到警告。如某派出所处置一起宠物犬未牵绳咬伤路人的案件,依法对涉事犬主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一男子因携带犬只进入KTV未拴绳,致犬只咬伤4人致其轻微伤,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遛犬不拴绳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养犬必守法,违法必追责。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眼下,一些家庭饲养宠物,还存在一些不文明不规范饲养的现象,由此引发邻里间的矛盾纠纷。民法典也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责任,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也明确要求养犬人应当定期为犬只接种疫苗、办理养犬证。这些法律法规提醒养犬人,应依法规范饲养犬只,不得饲养未经免疫和审批登记的犬只。

文明养犬不仅关乎个人素养,也体现着城市的文明程度。作为养犬人,务必牢记“文明养犬、依法养犬是义务,违规养犬比追责”。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是小区居民日常活动的场所,未拴绳的犬只易发生追逐、惊吓、伤人等事件,常让小区居民提心吊胆。养犬主人外出时务必为犬只全程牵绳、佩戴嘴套,避让老人、小孩、孕妇等群体,携犬进入公共楼道、电梯等狭小空间时,需对犬只采取控制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法律规定明确责任,引导动物饲养人承担管理义务、规范饲养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当前,昭通正在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笔者呼吁有关执法部门应联动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违规违法养犬整治行动,让市民自觉履行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责任,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让城市更有温度。


作者:王明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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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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