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5-08-17 15:06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2024年以来,昭通市财政部门专注做深做实做细基础性工作,坚持“核、领、用、管”互为前提基本顺序,着力构建“四位一体”财政票据管理体系,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和推进财会监督发挥重要作用。
严格监督以“核”为先,着力夯实申领基础。严格执行“1年一核销”周期要求,监督全市1678家用票单位核销2024—2025年周期电子票据,督促先整改再核销问题643个,完成该周期核销电子票据3428万份。按照“5年一核销”周期要求,全面清理待核销纸质票据4.2万份,分批组织纸质票据集中核销,着力减轻用票单位存管负担,有效降低遗失风险隐患。
严格审核以“领”为要,着力保障合理需求。坚持落实“核旧领新”制度要求,加强2026年领用计划审核。要求用票单位以核销为前提,全面盘点库存未用数量,结合使用规律和规模,合理填报申领计划。全市审核同意新领票据单位1124家,计划2026年向省级申领票据4128万份。
严格监测以“用”为本,着力减少使用问题。在票据使用“事前、事中”两个关键环节狠下功夫。及时接听各类票据使用问题电话咨询300余人次,耐心细致解疑释惑事项400余个,使用票据疑问得到及时解答;充分利用财政票据系统预设“词条库”监测手段,及时发现使用不规范票据2037份,督促及时纠正并完成整改。
严格规范以“管”为重,着力提升质效水平。以规范管理为最终目标,结合申领条件、申报程序、使用管理等内容,认真梳理各环节注意事项,形成常见问题清单30余个,分批转发用票单位学习使用;以上门服务部门、市县工作挂联机制为契机,实地指导县(市、区)和用票单位,指出并纠正管理使用问题20余个,逐步提升用票单位管理能力,以量变促质变提升全市规范管理水平。
通讯员:周吉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