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日报
2025-07-27 11:40今年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4周年的光辉时刻,当老党员付七均从昭通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杨云秋手中接过承载着无上荣誉的“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奋斗的过往历历在目。
1975年5月16日,铁道兵一线连队战士付七均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青年时期怀揣崇高理想投身党和人民的事业,到50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无论是在军营、审判席,还是在服务当事人的律师岗位上,他始终践行着对党的承诺,恪守法治信仰,不计个人得失,为昭通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倾注毕生心血。
当上铁道兵
实现入党愿望 铸就钢铁意志
付七均1952年生于四川省筠连县城,1958年随父亲迁居云南省盐津县,1960年9月就读盐津县盐井小学,1965年考入盐津中学。考入盐津中学一年后,因特殊历史原因,学校全面停课。因兄妹多、家境贫困,他跟着父亲打零工、背煤炭补贴家用。1968年10月,学校复课后,付七均成为应届毕业生;同年12月到牛寨公社牛塘大队插队当知青,时长2年。
成为一名铁道兵战士后,付七均的人生步入正轨。1971年4月,在河南集训3个月后,他被分配到驻陕西省白河县的铁道兵13师62团58分队。当时,这支部队承担着襄樊至重庆(襄渝)铁路白河县段的修建任务。在分队劳动一段时间后,因为他刚正不阿、做事严谨,这位“云南小伙”被调入分队保管班,负责军械保管工作。这项工作看似轻松,只需负责军械的出入登记与管理维护,实则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儿闪失。几年间,付七均将守护军械库视为守护生命一样,像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牢牢扎根岗位,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1973年4月,分队转驻北京市密云水库边的溪翁庄镇,承担沙河站(北京市昌平县)至通辽站(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铁路(现称“京通铁路”)密云段的建设任务。付七均继续负责军械保管工作。工作之余,他常到军需库、机械库、材料库等处帮忙。1974年12月,军械库旁的汽车配件库突然着火,他冲锋在前,与战友们奋力扑灭大火,保障了弹药安全。
几年的铁道兵生涯,锤炼了付七均钢铁般的意志。1971年秋,刚入伍不久的付七均发现,当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共产党员总是冲锋在前,新兵即便有能力也常常没机会参与。这让他对党员心生敬佩,萌生了入党的想法。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怀揣着这份信念,付七均于1972年7月首次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然而,经党小组讨论,认为他尚有少许傲气,需进一步磨炼,故未予批准。付七均认真接受组织的考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于1973年至1974年连续递交入党申请书。1975年5月,经过组织的严格考察和支部大会讨论,全体党员一致同意接纳付七均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终于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1976年4月,付七均退伍回到盐津县;同年8月被分配到庙坝供销社,担任仓库保管员和营业员。5年多的铁道兵经历成为付七均一生的美好回忆和宝贵财富。服役期间,付七均曾7次受到连队嘉奖。
转战当法官
提升学历水平 捍卫公平正义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20世纪70年代正值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工作颇为“吃香”。付七均在庙坝供销社工作期间,始终坚守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本色,积极主动服务当地群众。1979年,兼具军人背景和党员身份的付七均被组织选中,成为庙坝乡政府的司法员。1980年9月,庙坝法庭成立,他被调入盐津县人民法院。1982年春节过后,付七均被调到盐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复查历史案件。1983年“严打”期间,他参与审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因成绩突出,1984年被任命为审判员。1986年,他被任命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90年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从事审判工作后,付七均深感自身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不足,在认真履职的同时坚持学习。1984年,他参加盐津县职工文化补习班,取得初中结业证书。1985年,付七均报考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经过3年的刻苦学习,于1988年7月获得法律专科毕业证书。1993年9月,他考取西南政法大学函授班,1996年7月获法学本科毕业证书。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与实践,付七均的法学专业知识和审判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时光流转,变化的是办公环境和办案方式,不变的是一代代法院人坚守公平正义的初心和使命。在担任副庭长、庭长的10年间,付七均主审了多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1993年7月,他审理牛寨乡何某某等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经过一个多月的阅卷审查和连续3天的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当庭宣判何某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庭内庭外200多名旁听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漫漫学习路,缩短了心与心的距离;拳拳法官情,促成了情与理的和谐。1996年,付七均改任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1997年任副院长;1998年兼任党组副书记;1999年获评一级法官;2000年获评四级高级法官。
赤子之心守护民生,铁面无私裁量正义。在盐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期间,付七均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曾连续3年在年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000年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1996年至1998年担任盐津县人民法院党支部书记期间,其所在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
退休当律师
再执法律武器 党性守护初心
人生如书,翻一页学一课。2006年,付七均退居二线,不再担任盐津县人民法院领导职务。工作相对轻松一点儿后,他选择充实自我,于是购买国家司法考试相关书籍学习。2007年,他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距C证资格线差20分左右。他继续努力,并于2008年取得C证,2009年又取得A证。2012年6月,付七均光荣退休,离开了工作30余年的审判岗位。
发挥专业余热,守护为民初心。2014年,退休2年的付七均为了发挥专长,便离开盐津县,前往昭阳区的云南朱提律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5月,他将执业关系转入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至今已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付七均退休后选择从事律师职业,并非追求“千里志”,他只是希望在安享退休生活之余,不荒废毕生所学,力所能及地为有需要的群众代理案件、提供帮助。因此,当部分当事人向他咨询诉讼事宜时,他会基于法律知识和担任法官时积累的经验,对胜诉无望的案件,坦诚建议当事人不要打官司,避免浪费时间和金钱。面对他人的不解甚至说他“傻”,他回应道:“法官须坚守公平正义,律师当促进调解和解,二者合力方可减少社会矛盾。”
胸前挂着“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付七均神情激动地说:“入党50年来,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我从一名热血军人成长为人民法官、律师,见证了我们党从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深刻体会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正确。我虽已暮年,但誓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贡献绵薄之力。”
“春分正欲均天下,何必长安看尽花。”如今,年过七旬的付七均仍保持着老党员的政治本色,践行着心中大道——“平天下者,均天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