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昭通·法治丨刑事和解解心结 检察温度促和谐

 2023-10-09 08:00  来源:昭通日报

我是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邹廷贵。

“谢谢你,检察官,如果不是你,我们现在都还在看守所里……”王大姐和明大姐不停地对我说着感谢的话,此时,我心里暖暖的,看着和好如初的两位大姐,倍感欣慰。这是2020年,我在办理一起邻里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互殴案件中,通过组织案件被告人及双方亲属进行调解,两人最终达成刑事和解,检察机关对两人提出从轻处理和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经法院审理,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两人宣告缓刑时发生的情形。

王大姐和明大姐两人的丈夫是亲堂兄弟。在过去的多年里,双方因为林地权属问题心存芥蒂,积怨已久。2019年8月的一天,王大姐和明大姐在本组的花椒树坪处又因林地权属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双方互不退让,积累已久的矛盾像火药似的爆炸了,一气之下,便互持割草用的镰刀将对方砍伤。王大姐被砍成轻伤一级,明大姐被砍成重伤二级。见到对方受伤之后,冷静下来的两人都吓坏了,均拿出手机拨号报警。

2020年6月,王大姐和明大姐伤情治愈后,便立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随即移送到检察院审查逮捕。我通过讯问和与公安机关承办人沟通后得知,其实两人一开始都没有要真正伤害对方的意图,只是在激烈的争吵间激发了已久的怨气,情绪一下控制不住,才酿成了这起悲剧。听到这里,我也从中嗅到了刑事和解的可能性。

我想,这是一起邻里矛盾纠纷引发伤害案,两名嫌疑人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既是邻居,也是亲戚。且主观恶性不深,一贯表现也好,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民事赔偿进行和解,检察机关也可以建议法院对两人从轻和减轻刑事处罚。

随即,在审查案件讯问时,我分别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双方的错误。两人均表示很后悔,因一时冲动犯下了大错。眼看着案件矛盾有所缓和,双方有和解的可能性,我又分别联系了两人的家属,要求他们找当地基层调解组织和派出所进行调解。

首次调解中,两名嫌疑人的家属又在受伤后的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及土地山林问题上反复扯皮,由于双方积怨较深、互不相让,一见面就争吵起来,此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矛盾似乎难以缓和,和解陷入了僵局。由于批捕办案时效短,且一方又是重伤,可能判处的刑罚在有期徒刑以上,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后双方再次爆发冲突,我只能先对两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对于这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就一定要化解他们的心结。”于是,这起案件成了在我心中的一块石头,让我时常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在案件批捕后,我又多次与王大姐和明大姐的家属及其辩护律师电话沟通,邀请双方当面协商,直到双方家属同意再次协商和解。

2020年夏天一个炎热的日子,我们在王大姐和明大姐的辩护律师肖律师和钱律师带路下,驱车近4个小时,辗转到王、明两家所在的村组。在我的组织下,办案人员及王大姐的辩护人钱律师、明大姐的辩护人肖律师、村组干部分别到双方家中听取意见,了解上次调解达不成赔偿的原因。

经过走访,我才终于明白两家在赔偿款项和土地边界问题上的争议焦点是:王大姐受伤花费了1万余元的医疗费,要求赔偿10余万元;明大姐受伤较重,花费了3万余元的医疗费,要求赔偿20余万元,双方家属都指责对方要求的赔偿费是狮子大开口,不近人情。但经过我们从家庭、社会、法律等多方面的释法说理,双方的态度渐渐缓和,赔偿要求也有了一定松动,对争议土地问题,双方都表示可以各让对方一点。

调解有了进展,我决定趁热打铁,当晚在乡集镇住下。与双方的辩护律师商量后,重新制定了调解方案,再次召集双方家属进行一次调解,同时邀请宗族族老、村组干部到场,为双方提供充分机会表达诉求。村干部对两家土地权属问题向双方当事人作了详细的解释,我也从情理兼顾的角度对两家伤害案赔偿提出解决建议。经过3个多小时的“拉锯战”,两家的工作终于做通,达成民事赔偿。王大姐的家属赔偿明大姐7万余元,明大姐的家属赔偿王大姐3万余元,扣除差额后,王大姐的家属将4万元的赔偿金当场支付给了明大姐家。其间,在村组干部、宗族族老的见证下,两家又对争议土地重新划分了界线。

看到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我也松了一口气。但想到还在看守所的王大姐、明大姐,我又马不停蹄地赶到看守所会见了两位大姐,向她们转达了此次调解成功的好消息,同时,听取俩被告人的合理诉求,两人均赞同家属达成的赔偿协议,并且表示愿意谅解对方。

最终,在我的努力下,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巧家县人民法院及时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王、明两人取保候审。案件提起公诉时,我们根据王、明两人的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建议法院对两人宣告缓刑,法院经审理,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两人宣告了缓刑。

案件庭审结束后,王大姐、明大姐走到我跟前不好意思地笑着说:“邹检察官,你辛苦了,不是你,我们还在牢里关着,谢谢你啊!”此时,我看着朴实的两人,在欣喜的同时,倍感使命如炬、责重于山。我们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后面都是无数个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邻里和谐,整个社会才能和谐。检察官办案,不仅仅是按程序把每一个案件的流程走完,更重要的是关注案件背后涉及的群体,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案结事了人和,让办案的“三个效果”,特别是社会效果得到体现。

自担任检察官以来,我走了好多好多的路,办了许多案子,每个这样体现检察温度的案子都会激起我内心的涟漪,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利国利民,或是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公正……我想,法治的进步,正是体现在这一个又一个有温度的案子里,身为新时代的检察人,我很荣幸!

检察官邹廷贵在查阅卷宗。(图片由作者提供)

作者:邹廷贵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周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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