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劳动者不该超长“待机”

 2022-12-13 09:28  来源:昭通新闻网

在已过去1个月的“双十一”期间,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再次进入超长“待机”状态,他们的相关劳动权益问题备受关注。根据平台企业的薪酬设计规则,无论是快递员、外卖员的计件制,网络主播的时薪制,还是网约车司机的在线时长与派单质量绑定,收入水平都高度依赖工作时长,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得不超时工作。

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往往不固定,工作相对自主灵活,但往往也没有固定工资、没有底薪,靠接单赚佣金,或赚时薪。这也让他们赚钱更依赖时长,或加快配送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新业态从业人员没有固定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往往远超过8小时。对此,要保护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休息权等合法权益,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快递小哥”的休息权不能没有着落。对此,有必要进行顶层设计,要能根据新业态不同行业、职业的特点,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工时规范,为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要能捍卫“快递小哥”的休息权,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规则,明确平台企业的用工主体责任等。只有保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打造高素质的新业态劳动者队伍,从而实现各方共赢。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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