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昭新语 | 让“能上能下”激发担当作为

 2022-11-22 10:45  来源:昭通新闻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明确指出,要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此举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能上能下”的内涵外延,更加“在其位,谋其政”担当作为、奋发有为。

有理有据,让干部“下”得信服。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而是为了激励干部更加有作为、更敢担当。要严格对照《规定》列举的15种下的情形,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细化“下”的情形,规范“下”的程序,营造“下”的氛围,压实“下”的责任,积极稳妥推进。要做到程序不减、依法依规、细致入微,让“下”者心服口服。

有管有爱,让干部“下”不沉沦。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下的干部不能“一下了之”。要长远地、辩证地、全面地看待干部,给“下者”以足够的时间、空间和耐心,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

有下有上,让干部“下”后奋起。要进一步拓宽用人视野,搭台子、树梯子,对“下”的干部,要一视同仁,绝不能用有色眼镜看待。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要让“下”的干部重新燃起“上”的希望并拿出实际行动,在担当作为中奋起直追,在落实工作中改进问题,在接受考验中“重获新生”,让干部“能下”成常态、担当成主流,形成能上能下良性循环,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永葆奋发有为的干劲和拼劲。

作者:张新立

审核:   责任编辑:童博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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