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说法|民政部门可以对未成年人 进行临时监护吗?

 2022-08-17 10:23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民政部门可以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吗?

【身边案例】郭大爷上街购物,见到一个流浪乞讨的儿童,询问其家长信息,均答不上来。郭大爷问,是否可以由民政部门进行临时监护?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五)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标签 >> 法治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