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事当谋百姓事

 2022-03-29 09:05  来源:昭通新闻网

珠泉小区5名业主委员会成员,本着谋事当谋百姓事的初心,在近10年时间里,不收业主一分的管理费、卫生费、停车费,把一个老旧小区变成了“平安小区”“示范小区”,把一个脏乱差的小区变成了“文明、和谐、安全、友 善”小区,他们赢得了民心,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他们的做法值得每个小区借鉴。

多年来,小区物业管理一直是社会治理矛盾集中、纠纷频发的领域。 “公共收支变‘糊涂账’”“擅自涨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房屋漏水无人管” “遛狗不牵绳伤人无人管”“小孩在小区骑自行车碰倒老人无人管”“车辆被刮擦无人管”……网络不时爆出这些看似“很小”的事情。

据报道,某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刘某,要求其按照上调后新的物业费标准缴纳物业费。刘某认为某物业管理公司与其他业主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更改收费标准,属于擅自上调价格,拒绝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物业费。最终,某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刘某按照调整后的标准缴纳物业费依据不足,法院未予采纳。

近年来,业主以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没有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存在重大瑕疵,如绿化缺失、路灯损毁严重、消防设施不到位、公示栏长期损坏等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因管理混乱导致业主车辆乱停乱放,致使车辆受损引发的纠纷等层出不穷。

诚然,业主委员会应该与物业管理公司一起,共同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之间应当起到“润滑剂”作用。

而许多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他们在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之后,就把所有的工作甩给了物业管理公司;有的业主委员会怕得罪人,甚至还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伙欺骗业主,不公开公共收入和支出,不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致使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不断。

珠泉小区业主委员会为节省开支,不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和服务,他们一切以业主的利益为重,一切以业主住得顺心、舒心为主,大公无私,义务为业主服务的无私奉献精神值得效仿,值得每个小区学习和借鉴。

珠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事迹告诉我们,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时,除了要尽量选举那些懂法、守法的人,更要选举那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人。

作者:唐 玉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张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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