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解纠纷 北风亦暖心

 2020-12-02 16:34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日,威信县人民检察院的听证室外,北风阵阵,寒意渐浓。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主持的案件听证会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案件为胡某某申请监督的其与某公交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听证会最终结果,胡某某和公交公司都自愿申请和解,双方当事人当庭签订和解协议,一起历时近4年的劳动争议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某公交公司成立于2015年,同年9月胡某某应聘为该公司驾驶员,但未签订相应劳动合同。公交公司联系驾校,收取了胡某某押金1万元,将胡某某送到昭通某驾校培训,胡某某获得增驾A3驾驶资格,成为该公交公司一名公交车驾驶员。公交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承包给了自然人熊某某。2017年1月,熊某某解聘了胡某某。胡某某向公交公司索要交纳的1万元保证金无果,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胡某某的仲裁申请。

2017年4月,胡某某向威信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威信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胡某某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遂判决公交公司向胡某某支付双倍工资、退还押金等费用。公交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胡某某与公交公司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遂判决驳回了胡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胡某某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在调阅审判卷宗时发现,终审生效判决书驳回胡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可能存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承办该案的检察人员多次前往案发地威信县,走访了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知情人员,并约谈了案件中的三方当事人员。鉴于公交公司的经营活动事关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指出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前期调查工作的扎实开展,为随后能够组织公开听证,成功达成和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昭通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担任听证员,运用公开听证的平台,组织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和解,是昭通市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下对“枫桥经验”的新发展。

听证结束后,公交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非常感谢昭通市检察机关的用心和检察官的耐心,对我们的纠纷不是简单地采取抗诉的方式一抗了之,而是帮助公司认识到用工、管理方面的不足和风险及其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公司受益匪浅。”申请人胡某某在当场拿到补偿款后高兴地说:“你们做工作太细心、太踏实了,我完全没有想到能这么快就拿到补偿款,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通讯员 张云春 文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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