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全面推行目标绩效管理考评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2016-05-20 18:11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吴长彬 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第十八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昭通市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全市第一、全县生产总值增速昭通市第二名……2015年,镇雄先后获得36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红杏出墙”缘自“满园春色”。 2015年,镇雄县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的要求,创新目标管理方法,全面推行目标绩效管理考评机制改革,实行精细化管理,改年终考核“一锤定音”为过程管理“步步跟进”,激活了发展动力、盘活了干部队伍、促进了工作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的目标制定是实施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的基础。镇雄县重点围绕推动建成小康镇雄这一目标要求,既重视当前发展,又重视可持续发展;既重视经济指标,又重视社会事业指标,突出脱贫攻坚、环境优化、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民增收、社会稳定和“两比两看”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等重点,把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内容按照重点目标、职能目标、争取目标、动态目标、党建目标5个部分制定。在权重上各有侧重,乡镇(街道办事处)考核重点突出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脱贫攻坚、社会稳定、“两比两看”示范点创建、党建等方面的工作;县级党群口单位和法检两院考核重点突出职能工作和党建工作;县级政府口经济民生类单位考核重点突出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县级政府口综合服务类单位考核重点突出职能职责服务。

对目标任务,镇雄县实行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督查。各单位目标确定后,按时限和任务标准要求制订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把县上下达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股室(中心或站所)和职工个人,并对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日常跟踪、每月调度、季度自查,找准差距、及时弥补,在各个层面逐级建立健全以日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标倒逼监管体系。

实行‘三级双向’承诺后,形成了全县上下一心、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

“人人肩上都有指标任务,工作安排下去,自然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这是这一年来,镇雄各级干部的共同感受。

制度建设关键在于落实。镇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目标责任单位平时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和明查暗访,在责任单位季度自查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组成督查组对目标责任单位半年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对目标责任单位目标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时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工作目标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和协调,督促检查目标实施进度,保证工作目标的顺利执行。

为确保考评合理公正,镇雄县改变以往一条线考评的办法,对93家目标责任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分块考评,使使每一个参与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部门和干部职工个人明白自己工作的量和度,明白自己竞争的对象,明白自己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镇雄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三年考评结果为“目标完成优秀单位”的目标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使用;考评结果为“目标未完成单位”,且考核分在各单位序列排末位的,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全县通报;对连续两年考评为“目标未完成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镇雄的目标绩效管理考评机制“考”醒了“太平官”,考出了领导干部践岗履责、争先有为,敢拼敢干敢担当、不负良心不负党的新作风、新气象,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91.43亿元,同比增长9.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7183元,增长12.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突破百亿元大关;6.67万人实现稳定脱贫。

通联:镇雄县新闻中心 吴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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