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④
读新闻 2026-07-14 09:42 来源:昭通新闻网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值班编审:马燕
审 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单娟
标签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