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7 18:33 来源:昭通新闻网


各农药经营者、使用者: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6号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氧乐果4种限制使用农药将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现将有关管理要求告知如下:
一、持有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门店及时开展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氧乐果4种限制使用农药库存盘点,盘清库存据实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2026年6月1日起,任何单位一律不得销售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和涕灭威,有库存产品的立即封存,联系厂商退货或无害化处置。
二、2026年6月1日后仍然继续经营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氧乐果4种农药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2026年6月1日后仍然继续使用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氧乐果4种农药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禁用农药,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药违法行为线索。
举报电话:0870-2224233。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