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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如何处罚?

 2026-05-20 09:37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如何处罚?

【身边案例】某个体户张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民房开设熟食加工店,生产并对外销售卤制品,但其生产环境脏乱,无“三防”设施,后被人举报。张某咨询,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如何处罚?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马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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