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2 11:10 来源:云南日报


5月11日,在第115个国际护士节来临之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落实关心关爱护士队伍工作要求的通知》,提出健全薪酬激励保障、为临床护士减负、规范排班休假制度、优化职业晋升通道、加强身心健康关怀等10条举措,关心关爱广大护理工作者。
《通知》提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断优化院内绩效分配机制,依法依规保障护士工资薪酬、津贴待遇、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夜班值守、高风险岗位、基层一线护士倾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要全面推进智慧医院建设,通过推进护理信息化,减少重复信息填写,提高护理文书书写效率,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边界,杜绝随意抽调护士从事非临床事务,让护士专心从事护理工作;要严控长期连班、超负荷加班,认真落实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产假、陪护假等权益,健全夜班轮休、补休调休制度,合理调配人力,避免疲劳作业;要优化护理职称聘用工作,强化临床实践导向,完善以医德医风、临床护理工作数量和质量、工作能力、患者满意度为导向的聘用评价制度,优化护理中高级岗位配置,拓宽基层护士、专科护士、优秀护理管理人才晋升通道;要加强护理学科建设,统筹实施重症、老年、儿科、传染、中医等专科护士培养,给予培训经费、学习时间、外出进修保障,明确专科护士岗位待遇和执业定位,支持专科护理队伍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省市三甲医院下沉帮扶机制,通过派驻带教、巡回指导、进修轮训等方式下沉优质资源,夯实基层护理服务网底。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医护工作者身心健康关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护士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对重症、急诊、感染等高负荷护士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轮岗;要激励提升职业荣誉,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护理先进人员表扬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护士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要优化保障执业环境,健全医患沟通机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完善护士职业暴露处置流程,切实维护护士执业尊严与人身安全。此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多渠道、多角度讲好云南护理故事,弘扬护理职业精神,持续营造全社会理解护士、尊重护士、关爱护士、支持护理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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