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昭通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5月1日起施行,构建全链条养老服务体系

 2026-04-10 17:01  来源:昭通新闻网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如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笔者近日从昭通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昭通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获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昭通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将为全市老年人编织一张严密的幸福保障网。

规划引领:从“有居”到“优居”,破解设施落地难题

《条例》在顶层设计上做出了硬性规定,明确要求将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针对新建住宅小区,法规确立了“四同步”机制,即养老服务设施必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这意味着,未来的新楼盘将标配“家门口的养老院”,彻底解决社区养老设施“落地难”的问题。

对于老旧小区和农村地区,《条例》也给出了灵活务实的解决方案。支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鼓励利用闲置的厂房、办公用房等社会资源进行改造。特别是在农村,将利用闲置校舍、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互助性养老设施,填补农村养老服务的短板。

模式创新:家庭养老床位与医养结合双轮驱动

《条例》的一大亮点在于对服务模式的创新与细化,重点回应了老年人“不离家、不离亲”的养老愿望。

在居家养老方面,《条例》明确提出鼓励设立家庭养老床位。这意味着,专业的养老机构服务将延伸至老年人家中,通过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设备,让老人在家中就能享受到等同于机构的专业照护。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养老床位将享受与机构床位同等的运营补贴,极大地降低了家庭负担。

在医养结合方面,《条例》打破部门壁垒,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康养联合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医保定点;同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建立双向转诊和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此外,《条例》还特别引入了安宁疗护体系,支持设立安宁疗护中心,让生命“最后一公里”更有尊严。

权益保障:独生子女享20天带薪护理假

在扶持保障与权益维护方面,《条例》释放了多重政策红利,直击家庭照护痛点。

针对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的照护难题,《条例》明确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其中,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20日的护理时间,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且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这一规定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子女的带薪护理假,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同时,《条例》还建立健全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制度,并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在监管层面,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并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和诈骗行为,确保养老钱袋子安全。

《条例》的施行,不仅是昭通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实践,更是对全市老年人及其家庭的一份庄严承诺。从设施建设到服务供给,从资金支持到权益保障,昭通正通过法治力量,全力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通讯员:杨兴平 

一审:谭泽涛  一校:杨兴平  二审:聂学虎
二校:彭晓雨  三审:陈允琪  三校:杨 杰
终审:马 燕  监制:罗 旭  总监制:武治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一审:谭泽涛  一校:杨兴平  二审:聂学虎
二校:彭晓雨  三审:陈允琪  三校:杨 杰
终审:马 燕  监制:罗 旭  总监制:武治国
标签 >> 养老服务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