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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丨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房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还可以反悔吗?

 2026-04-02 09:18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房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还可以反悔吗?

【身边案例】张某与侯某婚后育有一女,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给予女儿。后张某反悔,不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女儿。侯某咨询,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房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还可以反悔吗?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同意的除外。一方不履行前款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或者因无法履行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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