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9 16:5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昭通军分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9名,主要担负民兵军事训练组织实施和其他保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民武装工作,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记录,体能素质优秀,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按时完成工作;
3.男性,服役满5年以上退役士兵,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1月1日;户籍不限;
5.具备较强的军事训练组训和教学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写作水平。
(二)优先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3.参加过部队组织的重大演训任务;
4.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到师级以上单位表彰的;
5在师以上单位军事比武、授课演讲等比赛取得名次的;
6.服役期间担任过作战部队班长以上行政职务,或担任旅团级以上部队教导队教练员;
7.取得通信、防化、工程、侦察等军事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其他与民兵军事训练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招聘条件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及以上处罚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的;
5.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在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有案可查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以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存在不适合从事应聘岗位情况的。
四、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政治考核、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3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昭通军分区机关二楼战备建设处(地址:昭阳区爱民路52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或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5.个人征信报告;
6.服役期间参加军队职业技能培训或参加参加重大活动立功受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昭通军分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截止后,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审查通过人员,由军分区通知考试时间。
(三)统一考试
由军分区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现地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现地考核成绩占比80%,面试成绩占比20%。
1.现地考核
(1)办公能力(满分100分):包括word文字编辑、excel表格制作和公文写作3项内容。
(2)组训能力(满分100分):采取“四会”教学方式进行1个共同课目示范教学,由参考人员从单个军人队列动作或在部队服役期间从事的专业科目中任意自选1个课目进行,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基础体能(满分100分):进行3000米跑测试,按军事体育训练大纲综合评判。
应聘者现地考核成绩按按照办公能力占比30%,组训能力和基础体能各占比35%计算。考核成绩公布后,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由军分区组织,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公布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范围人员。若进入体检、政治考核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现地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若现地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由军分区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按《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组织实施。因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择优聘用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第三方签订聘用手续。
合同期内,聘用单位每年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五、薪资待遇及人员管理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5100元/月(包含五险及意外伤害险);正式聘用工资为5100—7500元/月,以上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聘用单位可提供食宿保障,需按照35.4元/天/人的标准缴纳伙食费。
2.民兵教练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月基本假期6天,实行轮换休息;享受法定节假日休假,在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耽误休息的,军分区视情予以调休。
3.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由军分区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了解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昭通军分区贺伟参谋,联系电话:15154936360。
本公告由昭通军分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0-2351317。

来源:昭通军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