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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另一方是否享有该部分权益?

 2026-03-16 10:38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另一方是否享有该部分权益?

【身边案例】张某与李某婚前共同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一套房屋,首付款由张某的父母出资,但张某父母未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谁。李某咨询,如果将来二人离婚,自己是否能分割张某父母出资部分?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张某父母出资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对张某的赠与,李某不享有。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马娟   责任编辑:杨超烨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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