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天天说法|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婚姻无效的如何确定原被告?

 2026-02-09 15:5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如何确定原被告?

【身边案例】汪某的女儿小汪与汪某的外甥登记结婚,后小汪意外过世。在对小汪的遗产进行分割时,汪某与外甥发生争议。汪某打算确认小汪与外甥的婚姻无效,于是咨询,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如何确定原被告?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告。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告。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值班编审:马燕
审  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单娟
标签 >> 今日说法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