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专题
 导航

天天说法 | 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吗?

 2026-01-19 09:16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吗?

【身边案例】杨某与彭某打工认识后开始同居生活,后两人回到老家准备结婚。彭某父母知道后要求杨某给付18万元的彩礼金,否则不同意婚事。杨某与家人东拼西凑才凑够18万元。婚后不久,因债务问题双方发生争吵而分居,并多次协商离婚、返还彩礼金事宜未果。杨某咨询,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吗?

【意衡律师解答】彩礼是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蕴含着对婚姻的美好期盼与祝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均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值班编审:马燕
审  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标签 >>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