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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拥抱网络安全新浪潮

 2026-01-08 09:25  来源:昭通新闻网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此次修改立足数字时代发展定位,把握信息革命演进大势,坚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科学设定不同类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系统引导人工智能安全有序发展,对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网、进一步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深度融入社会生活各方面,在赋能千行百业、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治理、国家总体安全等领域带来严峻考验。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遭攻击勒索;从窃取政府机构、科研院所、海事部门、航运企业等重要单位情报,到利用网络实施“精准诈骗”、构筑数据黑色产业链……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更好发挥法治“利剑”作用,是应对复杂多变网络安全形势的必要之举。

面对网络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国家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但网络安全执法实践中仍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失衡局面,导致部分平台企业责任失守,给网络安全埋下严重隐患。此次修订直击现实痛点,针对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造成大量数据泄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局部功能等情形,明确平台最高可处100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同时,新增对产业链上游环节的约束条款。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构建全链条、全环节覆盖的监管机制,以法治刚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才能打消相关主体根深蒂固的侥幸心理,推动网络安全投入从选答题转变为必答题。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面对奔涌而来的人工智能浪潮,此次法律修订将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制范畴,在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需要注意的是,在为网络发展立规矩、明边界、强监管的同时,更要全面把握立法初衷与原则,坚持创新与安全并重,摒弃僵化静止的认知,避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监管。执法者需既懂法律,又熟稔行业规律与市场逻辑,以更具前瞻性和适应性的执法方式,为市场主体试错创新“松绑减压”、预留空间,激发企业内生发展动力,推动网络领域在安全保障下不断跃上新的发展台阶。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的修订,既是对现实问题的精准回应,也是对过往宝贵治理经验的系统总结。面向未来,一方面要严格执法,确保技术发展不偏离造福人民的正确航道;另一方面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让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迸发。如此刚柔并济,才能找到网络安全治理与创新发展的“动态最优解”,实现二者双赢。


作者:何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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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马 燕  监制:罗 旭  总监制:武治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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