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专题
 导航

评论 | 村规民约要“管用实用”

 2025-06-13 09:16  来源:昭通新闻网

村规民约是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的创新途径。然而,部分村庄重视不够,致使村规民约只有“规”没有“约”、内容空洞无物,看起来句句对仗,读起来朗朗上口,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沦为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摆设。村规民约若要管用实用,须在构思、制定、落实三个关键环节做实做细。

构思导向上要直击问题,内容得当。要真正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精准找出本地区当前最为突出、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且这些问题必须是村民“力所能及”的。比如整治环境脏乱差,可通过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规定垃圾投放的具体时间与地点,有效提高村民自觉性。再如,革除陈规陋习,针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薄养厚葬等现象,可确立具体的参照标准(如明确限定婚嫁彩礼金额、红白事酒席桌数)。

制定程序上要贴近实际,多方参与。在制定阶段,要尊重地域风俗习惯,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紧扣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移风易俗等主题,确保内容接地气、能落地。通过“圆桌修订公约—圆桌监督执行—圆桌化解矛盾”三步工作法,围坐圆桌征集村民意见建议,保障村民在自治中广泛、持续、深入参与,激发村民自治活力。

监督落实上要与时俱进,执出实效。要紧跟国家大政方针,始终与党的主张同心同向,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在力求相对稳定的同时,根据国家法律规章更新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群众需求变迁情况、社情民意变化情况,不断修订调整,更新条款内容。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对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进行细致审查。在评估执行效果时,可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通过村民参与垃圾清理、植树护绿、文明劝导、矛盾纠纷化解、文明操办红白事、积极参与移风易俗等活动,给予村民积分奖励,凭积分兑换生活日用品,激活从“要我做”到“我要做”、从“立规矩”到“养习惯”的基层治理新动能。


作者:邱有昆 张纾瑀

一审:刘静涛  一校:邱有昆  二审:马 丽
二校:崔 鹏  三审:陈允琪  三校:周 燕
终审:马 燕  监制:罗 旭  总监制:武治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一审:刘静涛  一校:邱有昆  二审:马 丽
二校:崔 鹏  三审:陈允琪  三校:周 燕
终审:马 燕  监制:罗 旭  总监制:武治国
标签 >> 乡村建设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