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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是否适用所有商品?

 2025-04-09 09:12  来源:昭通市司法局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有事要问】“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是否适用所有商品?

【身边案例】刘某在网上购买了一套洗护用品,收到货后刘某不想要了,于是以“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为由要求商家退货,商家认为洗护用品属于特殊商品,不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刘某咨询,“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是否适用所有商品?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倪娜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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