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持续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

 2024-02-23 10:57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年来,绥江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契机,持续提高水环境质量,抓实抓细“两污”治理和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绿色产业,多措并举持续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

绥江县地处金沙江下游,流域面积达761平方公里,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通过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绥江县于2022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被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达71.99%。

为持续巩固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绥江县扛实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创新推出十年禁渔“4332”做法,在全省率先建立禁捕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禁捕水域“四清四无”。主导建立滇川两省三州(市)五县(市)库区环境联动执法机制和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形成了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目前,绥江县城和集镇污水处理实现一级A标排放标准全覆盖,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地表水水质和金沙江断面水质均达Ⅱ类以上。

水环境保护,问题在河里,根子在岸上。为抓实抓细金沙江流域“两污”治理,绥江县在全县5个镇均建设了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的污水处理厂,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实现了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规范运营全覆盖,每日可处理污水1.75万立方米。同时,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村庄周边、田地边、路边、河边和农户房前屋后草堆、柴堆、粪堆、土堆、垃圾堆,以及河流、沟渠“四边五堆一流一渠”垃圾能清全清。

绥江县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采取堆肥还田、填坑垫道、回收处置等方式,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做好县处理场、镇中转站、村垃圾车、组垃圾房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将垃圾处理、日常保洁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全县城镇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处理率、收费管理制度实施率均达到100%。

此外,绥江县立足资源禀赋,全面实施扩绿工程和生态搬迁,谋求新的发展出路,减轻岸线承载压力,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目前,全县已发展李子产业10万亩、竹产业60万亩和其他经济林果15万亩,综合产值达7.8亿元以上,6万余名群众依托生态产业增收致富,团结、银厂等4个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

云南日报记者:沈 迅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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