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鲁甸县税务局关于停办邮政公司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2024-02-21 18: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鲁甸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鲁甸县税务局关于停办邮政

公司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智能办税分流、窗口办税兜底”的四级办税服务体系,规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和统一业务办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云南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鲁甸县自2024年3月1日起,停办邮政公司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如需办理上述业务,请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WEB端、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税务APP或办税服务厅办理。
税费服务咨询电话:0870-3018002 0870-8124214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鲁甸县税务局
2024年2月2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鲁甸县税务局

审核:单娟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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