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昭通·生态丨看,这一方山水——昭通市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侧记

 2024-02-01 09:33  来源:昭通日报

晨雾缭绕,霞光洒在河面上,赤水河仿佛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美不胜收。沿河两岸,青山滴翠。赤水河(昭通段)于2023年10月入选了“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再添了这一“国字号”荣誉,赤水河之变,是昭通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两山论”、走好“两化路”、守牢生态安全底线的生动实践,成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成功“样板”。

“一江清水出昭通”。

建立联控机制筑牢生态保护网

“通过坚持不懈共同努力,纵贯威信县城的赤水河一级支流扎西河水质从2020年末的劣Ⅴ类提升到2023年的Ⅲ类……”隆冬时节,漫步水清岸绿的扎西河畔,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副局长魏仁贵谈起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取得的明显成效时,不禁喜形于色。

赤水河流域(昭通段)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少,种植结构单一,历史遗留矿山多,沿岸小水电站多、河道生态流量不足……近年来,昭通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因地制宜、系统施治,加大源头污染防治力度,将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作为政治工程、生态工程、惠民工程、系统工程一体推进,坚持谋长远和抓当前相结合,强化区域联动与齐抓共管实现协同共治,形成了系统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长效机制,引领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为破解“各自开方”“分段治理”难题,昭通市不断创新流域保护治理机制,在生态环境部的关心指导下,云南省推动建立了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云贵川三省同步发布并实施《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省级各部门整合资源,加大对赤水河保护治理的支持力度。昭通市坚决扛实源头责任、体现源头担当,坚持整体协同推进保护治理,把截污治污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把生态修复作为最关键的举措,把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在经济欠发达、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2020年以来,整合保护治理资金46.62亿元,全面实施“禁渔、‘两污’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六大行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26座,卫生公厕432座,卫生户厕15.88万座,畜禽粪污有机肥厂2座、转运中心2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座,整治入河排污口64个;关闭矿山116个、煤矿矿井23对、养殖场18家,治理历史遗留硫黄矿渣727.71万吨、修复矿山209座,新造人工林10万亩。拆除流域内17座小水电站并完成生态修复;鱼类从2020年初的36种恢复到至今的42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沙鲈鲤重现赤水河;村庄绿化种树15.05万株,建成生态观光廊道62.1公里、口袋公园20余处、精品示范村6个、美丽村庄42个;流域内生产总值从2017年80亿元增加到2023年140.66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7年1万元增加到2023年1.72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工作人员采集赤水河水样并检测。

多举措守护好“一江清水”

2024年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23年第四季度和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昭通市水环境质量位列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11位、较2022年上升6位,成为云南省唯一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前30名的州(市)。这份成绩背后,折射出全市上下为保护好生态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和毅力。

昭通市地处金沙江下游,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云南省“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地位特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2023年以来,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新期待,市委、市政府始终秉持“绿水青山映初心,奋楫笃行践使命”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上下坚持把生态安全作为“三条底线”之一,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总体思路,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谋划推进,系统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创新推动赤水河保护治理,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奋力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蓝天白云下的美丽昭通破茧成蝶,青山绿水间绿色屏障岿然屹立,良田沃土上生态产业蓬勃兴起,一幅幅绿带绕乌蒙、高峡出平湖的美丽新画卷正在昭通大地徐徐铺展。全市2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50个国控、省控、市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首次达到100%。昭通国控、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16个州(市)第一位……

2023年,制定《昭通市“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昭通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昭通市涉重金属堆存点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完成55家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推进7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生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新增完成矿山生态修复3743亩,新增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50.42平方公里、完成率为118.12%。威信县创建成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昭通累计创建成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贯彻执行《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建立昭通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部门会商机制,2023年共召开协调推进会议4次,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大气污染防治面临形势,会商针对性措施办法。加强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监管,昭阳区、镇雄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稳定运行,昭通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98.4%,位列全省第三名。

昭通市坚持以“拓荒牛”的劲头抓环境污染防治,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项项务实的举措,如同一道道屏障守护着绿水青山;一项项丰硕的成果,如同一支支妙笔描绘出昭通崭新的生态画卷。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威信县委调研赤水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牢记使命护航绿水青山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昭通市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昭通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和执法大练兵工作方案》《昭通市2023年“绿剑昭通”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活动方案》等文件,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医疗服务机构、危废处置单位等重点行业及赤水河流域、金沙江干流、金沙江一级支流(横江、牛栏江、以礼河)、南广河干流、乌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正面清单、柔性执法、审慎包容等6项执法机制,坚持守法宣传和执法服务相结合,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仅2023年对90家企业减轻处罚金额共800余万元。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交办的2780个问题,整改完成2770个,完成率99.7%。自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800余份,罚款2.4亿余元。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0件,涵盖水、土、气、林业资源及矿山修复等多个领域,修复赔偿总金额达800余万元。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在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中的“仲裁”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护”改革,出台《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等改革实招,全面推行“靠前服务、挂帮指导、一对一跟踪、容缺受理”工作机制,跟踪服务全市10个领域100个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开展环境审批效能、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和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大提升行动,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等为民措施,实行领导分片挂联环评审批、专班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容缺受理等机制,落实“四减”要求,开辟民生工程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累计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4300余个。

因地制宜系统施策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当前全市污染防治工作中最大的短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摸底排查的通知》,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统筹调度。2023年,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威信现场会议,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干部10000余人,完成117万余户农村生活污水摸底排查并录入平台。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底数、治理任务、设施问题“三张清单”和攻坚行动方案,为下一步科学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率先在赤水河流域因地制宜探索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管、集中收集处理、集中资源化利用、分散资源化利用”4种模式,并逐步在全市推广。2023年新增完成7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提高到45.57%,较2022年提高7.09个百分点。

市生态环境局水富分局执法人员在云南水富云天化有限公司开展环保执法检查。

以督察整改成效引领生态环境治理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昭通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10余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全面梳理2023年度需要整改完成的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清单,进行县、市、区进行点对点、一对一交办,并明确相关事项。对市级牵头整改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明察暗访并将问题交办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督促整改。对2022年未完成整改的5个“两污”滞后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市纪委市监委,责令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整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专项督导,并对整改完成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配合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通过不懈努力,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编撰的《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汇编》一书收集了全国94个案例进行推广学习,其中昭通有2个,分别是《彻底清退小水电绘就最美生态河——云南省昭通市彻底清理整治赤水河流域小水电站典型案例》《坚持举一反三 突出标本兼治——云南省真抓实改推进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按时整改完成率于2023年均实现百分百。历次生态环保督察累计反馈问题171个,已整改完成162个、正在整改9个,整改完成率达94.7%;转办群众投诉举报件646件已全部办结。2023年省级督察反馈的68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交办的186件信访投诉举报件已办结163件。

健全长效机制消除风险隐患

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要求: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在措施上就是要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源头治理,让问题越来越少、越来越小。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昭通市全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交办、动态管理、滚动销号。2023年共排查风险点位75个,现已完成整改点位30个,点位整改完成率为40%。2022年排查重点风险点位158个,已完成整改点位104个,点位整改完成率为65.82%。于2023年12月再次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点位82个、排查问题132个,及时交办并督促各县(市、区)对每个问题认真研究,举一反三,确保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切实消除区域内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通过常态化排查整治、日常监管,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呈现越来越少、越来越小的良好态势。

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这是每个昭通百姓对生态环境的美好憧憬,也是建设美丽家园的美好蓝图。如今在昭通,无论是繁华城市,还是美丽乡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深入人心,成为共识。未来,昭通将始终坚持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不动摇,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更严作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接续走好生态文明建设“新长征”,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昭通日报记者:杜恩亮   通讯员:母世权

审核:单娟   责任编辑:周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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