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说法 | 邻居起火殃及自家, 谁来担责?

 2024-01-05 09:1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邻居起火殃及自家,谁来担责?

【身边案例】老周与老王同住一栋楼,为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2022年12月,住一楼的老王家室内起火,蔓延到二楼老周家,造成老周家财产损失达3万元。经消防救援部门认定,火灾原因系老王家使用的烤火器长时间未关,电器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老周咨询,邻居起火殃及自家,谁来担责?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意外失火虽然当事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不是当事人故意为之,但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因此,老王应当对老周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谭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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