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清理排查的公告

 2023-08-26 19:15  来源: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使诉讼费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进一步提高诉讼费收、退办理的时效性,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等有关规定,我院从即日起开展诉讼清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诉讼费收取

依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应当承担诉讼费的当事人,请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主动办理诉讼费缴纳手续,对于在收到法院补缴、催缴或者其他形式的催收通知后,逾期未缴纳的,我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二、 诉讼费退费

㈠ 凡是我院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至今尚未到我院办理退费的,请及时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办理退费;

㈡ 我院于2019年10月执行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管理,启动诉讼费网上收退费机制,对于2019年10月后立案审结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可主动电话联系承办法官办理退费事宜,无需再到我院办理退费;

㈢ 对于2019年10月前立案审结生效的案件,请及时联系承办法官咨询退费事宜,由承办法官出具《诉讼费退费通知书》,当事人持相关材料即可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费窗口办理退费;

㈣ 退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效裁判文书;

2、诉讼费收据(原件);

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4、当事人是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人身份证明;

5、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当事人银行账户、开户银行。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咨询电话:0870-2835753

来源: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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