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说法 | 客人醉酒后发生事故受伤害, 邀请者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3-01-16 11:48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客人醉酒后发生事故受伤害,邀请者需要承担责任吗?

【身边案例】赵某邀请朋友王某来家里吃饭,席间相互敬酒,一直喝到深夜,王某才醉醺醺地离开。第二天,在赵某家附近的菜园地里发现王某,但王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系从高处跌落损伤脑部导致内出血身亡。王某家人咨询,赵某是否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赵某作为邀请者,在王某喝醉酒后未将王某安全送到家,对王某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同时王某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喝醉酒后可能发生危险仍然喝醉,自身具有一定的过错。因此,赵某对王某的死亡依法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谭光吉   责任编辑:童博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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