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情于法化春泥 检察芳华护成长——记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春泥”工作室

 2022-12-17 13:32  来源:昭通新闻网

编者按:新时代的女性立足平凡岗位,在各条战线上敬业奉献、拼搏进取,施展才华,以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勇创一流业绩,书写了新时代新征程昂扬奋进的巾帼华章。本版将昭通部分荣获2022年度云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逐梦新征程、奋进向未来的故事呈现出来,以飨读者。

融情于法化春泥 检察芳华护成长——记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春泥”工作室

“春泥”工作室干警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探索并建立专门团队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9年,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春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以下简称“春泥”工作室),并精选熟知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检察干警,其中女性干警占比75%,组建了3个工作专班开展相关工作。

“春泥”工作室成立后,全体成员始终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宗旨,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将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重中之重,全方位、高标准开展关爱帮扶工作,为保护祖国的未来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2022年,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春泥”工作室被评为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

“两团一组” 汇聚专业力量

集讯问、询问、心理疏导、压力减缓、普法宣传于一体,永善县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未检工作”品牌,成立“春泥”工作室。依托该平台,通过精选专门人员,按照功能划分3个专班,分别设置“春泥”专案组,负责专办涉未案件;“春泥”讲师团,着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春泥”爱心团,致力于关爱特殊儿童,送温暖进校园。

自“春泥”讲师团成立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50余次,宣传阵地覆盖县城全部中小学和周边20余所乡(镇)中小学,受众3万余人,通过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传播法治理念,引导未成年人遇事懂法、找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春泥”爱心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重点对因遭受犯罪而受困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扶救助,目前已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协调民政局对4名困境儿童进行民政救助;组织全院干警为福利院孩子捐赠书籍、衣物、消毒用品等物资。2021年,“春泥”专案组办理的1件案件被评为2020年度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春泥”工作室也被评为昭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惩教结合 实施精准帮教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面,“春泥”专案组始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用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查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认识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管束到位,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实施精准帮教,让其迷途知返,顺利回归社会。3年来,共对1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加强帮教,按月考察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

加大宣传 预防和保护并重

为加强广大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春泥”工作室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沟通配合,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检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春泥”讲师团深入县城及乡(镇)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无论严寒还是酷暑,“春泥”讲师团总是如约而至。1996年出生的“讲师”金洋,是同事眼中的“办案小能手”,也是学生口中的“金牌讲师”,她讲起法治课来,总能不断丰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内容,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自护”“防性侵”“防欺凌”“禁毒防艾”等专题,以案释法,足迹遍布县城区内各中小学及8个乡(镇)中小学。她希望今后能继续用自己的青春和热忱,为孩子们送去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

检护明天 走好青春每一步

为切实加大在检察环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力度,“春泥”工作室依法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3年来,共安排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172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12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成年被害人安排法律援助94人次,开展诉前帮教、庭审帮教以及不捕不诉帮教100余次,犯罪记录封存38人。切实落实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举并重要求,有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合作机制的组织领导,2020年,联合县妇联、公安局、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了《永善县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归纳涉及儿童警情、信访接待和刑事案件中发现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共同织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网”。

“‘春泥’工作室有理性,又充满爱的柔情!”这是群众对他们的评价。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专案组检察官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后,未满18岁的芳芳(化名)泣不成声。

原来,芳芳虽未满18周岁,却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本身还是个孩子的她,因心理不成熟,3次盗窃超市化妆品,构成盗窃罪。当稚气未脱的芳芳第一次来到“春泥”工作室,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孩,当时承办的检察官有点不解,以为她抱着别人家的孩子。当得知芳芳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后,赶紧将母子俩引到“春泥”工作室的“妈咪小屋”为孩子哺乳,化解了芳芳的窘境。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及时对芳芳开展社会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案件情况,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个月监督考察期间,检察干警不间断地对芳芳开展帮教,考察期满后对芳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春泥”寓意着该工作室将始终以“用温润而有营养的方式滋养着未成年人的成长,还他们以饱满而清澈的心灵”为目标,将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春泥”工作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检护明天,走好青春每一步。“春泥”工作室将继续贯彻落实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相关要求,以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方位、高标准开展工作,深刻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将“春泥”工作室打造成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沃土。

实习记者:罗 丹  图片由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提供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张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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