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云南多地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2022-12-08 10:49  来源:云南网

近日

云南多个州市发布通告

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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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





昆明市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拒载无核酸阴性证明的乘客

为保障群众正常出行需求,自2022年12月4日首班车起,乘坐昆明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市内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运营企业在核验健康信息时,不得拒载无核酸阴性证明的乘客乘车。


请市民群众按照昆明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进站乘车,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


昆明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服务

12月4日,据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消息,昆明市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坚持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在科学评估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服务。


无社会面活动人员可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推行“愿检尽检”,长期居家老人、三岁以下婴幼儿、在家上网课学生、居家办公者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无外出需求,可以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在校学生一般不需要参加社区核酸筛查,由学校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组织核酸筛查。


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应检尽检”


同时,要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应检尽检”工作。外卖、快递、保洁、餐饮、出租车等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与个人防护。针对7日内进返昆人员、主动报备人员、身体有10类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人员,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服务机构、康复机构等场所加强通风消毒,继续落实封闭管理,严格人员进出管理,落实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等措施。


昆明景点景区、公园无须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据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化旅游防控组消息,自2022年12月5日起,对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或全程接种的市民,无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接种记录、测量体温无异常,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即可正常进入全市旅游景点景区、公园。


温馨提示: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常通风。在参加核酸检测时,注意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曲靖市





曲靖市继续优化调整

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经曲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继续优化调整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入城口等地设置免费核酸采样服务点,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为跨省流动人员免费“落地检”。

二、进入商超、商务楼宇及各类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等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接种疫苗是预防重症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条件的居民朋友们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加强自我防护,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在公共场所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

相关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州优化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入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城市内交通工具的人员,需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凭云南健康码绿码通行,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二、进入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体温和查验云南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引导进行核酸采样,完成采样后即可就诊,不得拒诊。


三、对进入药店购药人员,需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凭云南健康码绿码进入,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


四、符合条件的群众要尽快接种疫苗,引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广大群众要继续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社会各界要加大宣传引导,共同营造科学防疫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通告之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


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24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二十条措施,现将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州外来返怒江人员通过怒江健康宝报备,途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二、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人群聚集场所凭健康码绿码进入

三、不开展社会面核酸检测,只对重点人群、风险岗位人群和高风险区人群开展定期核酸检测。

四、倡导省外务工人员和学生返乡后7天健康监测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检测证明拒诊,对不能提供的进行核酸采样后立即开展诊疗

六、请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群体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上述措施自2022年12月6日12时起实施。后续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优化调整。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7号

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保障群众正常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优化调整我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州范围内所有景点景区、宾馆酒店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乘坐州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购买“一退两抗”药品(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保山市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县(市、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完善二十条措施,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长期居家老人、居家办公和学习人员、婴幼儿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果无外出需求,可以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二、购买“一退两抗”药品(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乘坐市内交通工具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昭通市





昭通市严格按照国家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二十条”措施,在科学评估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准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一、对长期居家老人、居家办公和学习人员、婴幼儿等无社会面活动人员,如无外出需求,可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二、市内公共交通场站和公共场所,不得拒绝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人员进入。


三、不得拒绝接收市外务工、就学等返乡人员。市外返乡人员,返乡前提前报备、归途中做好防护、抵昭后配合防控、在家里监测健康,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朋友加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常通风,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楚雄彝族自治州





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州级各部门: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居民进入公园、景区等室外公共场所,只需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无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长期居家老人、三岁以下婴幼儿、在家上网课学生、居家办公者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无外出需求,可以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上述措施自2022年12月5日12时起实施。后续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优化调整。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香格里拉市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优化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各影剧院、藏民家访等演出放映场所,KTV、舞厅、酒吧、慢摇吧、茶室、夜总会、音乐茶座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竞酒店、健身房、台球馆、桑拿足疗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即日起逐步有序恢复经营


二、各餐饮、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等经营场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扫码入场,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在做好场所消杀防疫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文艺协会(社团)、体育俱乐部(协会)的文化体育活动及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


四、全市范围内所有景点景区、宾馆酒店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


五、广大居民及游客按“愿检尽检”的原则到常态化核酸采样点(红太阳广场采样点、松赞林寺采样点、天界神川旁采样点、月光广场采样点)采样。


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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