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说法丨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 提供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应向谁索赔?

 2022-11-29 14:02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应向谁索赔?

【身边案例】张某在某商店购买了一套化妆品,使用后脸部先出现红疹,后出现溃烂。张某赶紧到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使用不明物质引起的皮肤溃烂。张某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商家推责不愿承担。经了解,该商家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系借用某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经营。张某咨询,他应该找谁赔偿?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莫娟
责任编辑:聂学虎
标签 >> 今日说法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