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说法丨打造“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

 2022-03-10 09:50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有权停止水、电供应吗?

【身边案例】昭通某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采取不交物业服务费的方式进行抗议。物业服务公司多次催要后,大多数业主仍然不支付。于是物业公司便提出通告,声称如在宽限期内还未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将对未交物业费的业主采取停电、停水。业主问,物业服务人有权停止水、电供应吗?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服务人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收物业费。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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