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35万元 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2021-11-23 16:28  来源:昭通新闻网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鲁甸县人民法院为8位案件申请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359859元。至此,鲁甸县人民法院今年已经累计执行到位标的1.4亿元,体现了法官和执行干警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也彰显了人民法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集中发放的执行款主要涉及生命权、追索劳动报酬、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县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应邀见证执行案款集中发放。

72岁的陈某某将30万元征地款借给被执行人做生意,多年要不回一分钱,如今连本带利已经40多万元,经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终于拿回了第一笔1万元执行款。

据了解,执行工作是法院司法权威的重要体现,也是申请人合法权益顺利实现的最后保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契机,切实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集中发放案款实现一次办理,让人民群众少费时、少跑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申请执行人的诉累;同时,集中执行对更多的被执行人有一定的震慑效果,能够净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诚信。

律师代表冷娜表示,他们今年申请到鲁甸法院的执行案件大约有160件,目前结案的已达到一半,收回款项的也有两三百万元,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是比较满意的,比较认可的。

“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了今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始终,我们在执行工作当中要穷尽一切手段让胜诉的当事人把真金白银兑付到他们的手中。”鲁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云峰介绍说,陈某某这个案子,他的标的也比较大,但对方的偿付能力很有限,法院将随时掌握被执行人经济情况,一旦有可供执行的案款就会采取措施继续执行。“通过我们的努力,也真正体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1-10月,鲁甸县人民法院共收案1382件,已办结案件1009件,执行标的金额为4.4亿元,执行到位标的为1.4亿元。

(通讯员 顾旭昌  马达琼)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聂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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