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2021-08-16 10:25  来源:昭通新闻网

自鲁甸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城区各路口,随处可见交警和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他们风雨无阻地坚守在大街小巷、公共场所、主要干道,对闯红灯、横穿马路、骑电瓶车不戴头盔、骑车带人等不文明行为予以耐心劝导,提倡广大市民要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据悉,鲁甸县交警大队每天投入警力40人,同县企事业单位职工、大学生志愿者约50人,主要在县城主城区和卯家湾安置区的交通要道及人员密集的广场、菜市场等地,对行人横穿道路、翻越栏杆、电动车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

 通讯员 蒋开鹏 摄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张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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