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清清过我家 ——《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立法实施记

 2021-04-22 10:56  来源:昭通新闻网


仲春时节,昭阳区北部新区从箐门水库流进秃尾河的河道里,流水潺潺、绿草青青,一幅春天的画卷正在展开。秃尾河两岸,亲水观景台、绿色廊道迎面而来,一派现代宜居城市新气象。
记者沿东门小河缓行,昭通市环城东路463号的李世华夫妇正在自家门前整理纸板。堆起似山丘样的纸板是他们从街坊邻居那里收集来的废弃物,经他们的手一打理,随地乱扔的垃圾变成了可回收物资。
这里地处昭阳区东门小河边,清澈的河水从居民的屋前流淌而过,干净的河堤上新植的杨柳树吐露出新叶。柳树下,昭阳区河道管理执法大队队员潘世国和两个同事正在打扫沿河岸地面的卫生,每周他们还要下到河道里清理河道内的漂浮物,让河道始终保持清新宜人的模样。
李世华的邻居大妈们坐在河边做着手工,聊着家常,生活画面惬意而温馨。李世华的妻子说:“现在河沟不臭了,大家都喜欢敞开门坐在家门口做事情了,政府帮我们做了件大好事!”
呼唤《条例》
东门小河是昭通中心城市中秃尾河的一段,穿过城市居民重重叠叠的住房,出城后与昭鲁大河汇合,流入洒渔河,汇入关河,融入滚滚长江。
昭通有城以来,利济河和秃尾河就像城市的两根血脉绕城而来穿城而过,清波荡漾在美丽的乌蒙高原,岁月更替中见证着昭通的繁荣与兴盛。东门小河清澈的河水中游弋着的鱼虾曾经是昭通城市居民高品质生活的代表,鱼虾消失后变得臭不可闻的河水也是昭通城市羞于见人的伤疤。

近来年,由于“两河”沿线居民沿河筑堤建房、乱扔乱排,导致“两河”水系河道堵塞,水质恶化,曾被国家住建部、环保部列为城市“黑臭水体”督办对象之一。2017年,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昭阳区代表团代表何枢领衔提出《关于对昭通中心城市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立法的议案》。为拟出这份议案,昭阳区组织开展了对利济河、秃尾河水系沿河涉及的6个乡(镇、街道)、25个社区148个居民小组、80余家企事业单位、30多个居住小区的污水排放及垃圾集中收集的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利济河、秃尾河沿岸有约15万人,每天产生3万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和20吨垃圾需要集中收集处理,否则就直接排放在河道内。依法管理昭阳区城市河道势在必行,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势在必行。
制定《条例》
针对昭阳区代表团何枢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昭通中心城市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立法的议案》,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交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研究后提出研究意见,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制定《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起草工作。2018年3月12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起草工作。2018年11月7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研究,并以《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议案》将《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性作用,先后3次组织开展到省外、县(市、区)、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等地调研考察,认真分析研究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的现状、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并结合外地城市河道管理的成功经验,先后完成了《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调研报告》《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推进昭通城市河道管理立法——赴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考察学习体会》《对制定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思考研究》等报告。从2018年11月初至2019年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先后到昭阳、镇雄、彝良、巧家等县(区)就《条例(草案)》广泛地征求意见建议,先后召开了4次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县(区)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负责人及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采取书面发函的形式向鲁甸、威信、盐津、大关、永善、绥江、水富等县(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组织召开了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出人员、法律咨询专家等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广泛地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到修改意见建议163条,为修改《条例(草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8年12月1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认为《条例(草案)》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12月18日以《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再进行修改完善的决定》转交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14日,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提请审议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议案》将《条例(草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对市人民政府提交的《条例(草案)》条文释义和起草说明等材料进行了逐条、逐句、逐字的研究和审议,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形成了《审议意见的报告》和《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2019年7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领导、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立法咨询专家参加了审议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2019年8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分管领导召集法制委、法工委和城建环资工委召开审议会,充分吸纳了法制委、法工委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形成了最后的修改建议稿。
2019年8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2019年12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形成了对《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报《条例》的报告。2020年3月30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城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城市河道管理的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实施《条例》
为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昭阳区综合执法局设立了河道管理执法大队,负责对利济河和秃尾河两大城市河道水系的执法管理。2020年,昭阳区河道管理执法大队以“宣传、教育、协调”为主题进行管理执法。为了让广大市民参与到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河道管理执法大队与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联合行动,在河道周边发放宣传通知400份;为减少各类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发放禁止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通知260份;向河道周边社区发放清理河道周边绿化带垃圾的函5份;清理河道周边张贴广告牌及小广告522起;针对乱排污水、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的行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对未按时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共处罚乱排污水行为12起,在河道两旁设置禁止乱倒垃圾标示牌两块;发放禁止停车通知238份,对多次宣传教育仍违章停放的车辆按照《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和《条例》进行处罚,共处罚河道周边乱停乱放车辆136辆;清理河道周边流动摊点809起。2020年4月至5月,昭阳区河道管理执法大队与河道周围商家、住户、单位小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98份,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从多方面入手积极做好河道监管工作。
昭阳区河道管理执法大队还加强河道卫生保洁工作,每周打捞河内漂浮物,清捡河道周边绿化带垃圾,2020年上半年清理河道周边白色垃圾和打捞清理河内漂浮物、水草、青苔2485.31吨,清理绿化带垃圾411处。同时,安排6名队员及时清运河道周边垃圾箱,极大地减少了垃圾乱堆乱扔对河道环境卫生和水体造成的二次污染,保持了河道环境卫生。
来自昭阳区炎山镇的蔡荣华是一名年轻的河道管理执法队员,她说:“作为昭阳城市河道的美容师,保护昭阳城市河道的水清、岸绿、河畅、景美、路通是我的职责,很高兴能为美丽昭阳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和蔡荣华一样,昭阳区城市河道管理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都把维护昭阳区城市河道的健康美丽作为自己神圣的使命,有他们的倾情付出,有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有《条例》作为后盾,昭阳城市河道一定会越来越美丽。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波

审核:刘静涛   责任编辑:陈允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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