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九抓九严格”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

 2021-01-19 15:20  来源:昭通新闻网

针对当前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昭通市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制度,推广“云智溯”冷链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多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采取“九抓九严格”措施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

一、抓入口,严格集中监管

制定出台《昭通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昭阳区、镇雄县、巧家县建立3个集中监管仓,凡进入昭通市辖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2020年12月1日起一律就近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采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经核酸检测合格,取得消毒、出库证明后,方可在储存、销售、加工。完善集中监管仓监管人制度、入库预约制度、出库证明公示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和集中监管流程等予以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驻场监管和挂牌公示,督促集中监管仓实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杀、防护全到位”。

二、抓源头,严格追溯管理

全面推广“云智溯”冷链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推进冷链食品可追溯体系运用。严格督促冷链食品(进口)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凡进入昭通市辖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纳入“云智溯”管理,实行“首站赋码”制,按规定如实上报品种、规格、批次、数量、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运输车辆信息、集中监管仓区等数据。严格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亮码销售,未经赋码和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三、抓流通,严格市场管控

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防控和追溯管理,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严格查验相关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区出库证明,确保“货证同行”,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分区贮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加工和交易场所、进口货物转运或加工企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四、抓牵头,严格信息共享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的牵头作用,会同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邮政管理、公安、机场、铁路等部门,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获取及时、全面、准确,实现全流程封闭管理。市场监管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成立联合工作组,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风险排查“121”机制,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等货物核酸检测结果确认和通报,统筹协调相关样本核酸检测阳性、关联疫情等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可靠。

五、抓查处,严格监管执法

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及冷库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以及不索证索票、不建立经销台账、不落实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仓区检测消毒、不使用“云智溯”、不落实专区贮存、不实行专柜和亮码销售等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等法律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六、抓宣传,严格引导消费

严格落实《云南省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新媒体等媒体,发布关于正确选购冷链食品的公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信息公示,普及冷链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知识,动员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消除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隐患,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七、抓预警,严格风险防控

全面排查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经营全过程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工作保障、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型超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冷库、冷链食品运输等风险排查,严密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闭环管理,抓牢抓实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工作。

八、抓值守,严格应急处置

围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完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立即采取封存措施、立即进行人员管控、立即开展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溯源调查、立即上报核查情况、立即下派工作组,及时向涉事货物流入、流出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及核查情况“六个立即、一个及时”的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机制,分类精准做好应急处置,一旦发生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

九、抓结合,严格防控疫情

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工作理念,把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禁捕、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春节食品安全监管、价格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抓,做到“两不误、双推进”。

截止目前,全市有冷链食品经营户293户,其中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12户;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736家次,排查农贸市场599个次;检查食品、餐饮经营户9122 户次,其中检查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44家;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公告21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通过各类媒体刊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14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42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2件。

通讯员:李德斌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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