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网络宣传优秀作品展播】扫黑除恶云南出重拳

 2020-12-16 10:42  来源:昭通新闻网

绑架拘禁勒索中国公民致多人死亡的陈伟等跨国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到法律严惩;地跨两国两州、涉案66人的陈加伟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成功办结;成功查处孙小果案等多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一批批黑恶势力被铲除,一个个“关系网”“保护伞”被打破。
 
回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取得了一系列“战果”,打造了一批大要案攻坚“样板”。一系列行动和做法,那“一招一式”,“扫黑除恶”的“云南重拳”,正落到实处。
2019年10月20日至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开展“回头看”。在督导组“回头看”云南省情况反馈会上,督导组充分肯定云南省专项斗争成效,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主要领导率先垂范、高位推动,省扫黑办统筹协调、扎实推动,执法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与各行业凝心聚力、攥指成拳,全省专项斗争整体呈现横向拓展与纵向深入相协同、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共推进的强劲势头。

攻坚 对涉黑涉恶案件“精准打击”

记者从云南省扫黑办了解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坚持以大要案攻坚为牵引,突出坚定性、精准性、彻底性、协同性,成功查处了多起涉黑涉恶大要案。

11名赤身裸体的男子,戴着手铐,蜷缩在几十平米的“单房”内,微弱的灯光下,他们身上的伤痕赫然可见。有木棍击打的淤青,有皮带抽打的血印,有烟头烫下的烙印,有铁器刺穿的伤口……有的已经化脓,有的还在流血,新伤遮盖着旧伤,让人触目惊心。
 
这是2017年8月29日,德宏州警方在侦破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在案发现场看到的一幕。该案的11名被害人来自全国各地,均受到了严重的人身侵害,其中一人死亡,一人被诊断为重伤一级。
 
随着德宏州警方调查的深入,一个打着“低成本高收入、免费提供食宿”旗号,以招工为名实施犯罪,以陈伟为首的10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这是“8·29”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是德宏州打击跨境黑恶势力犯罪系列案件首案,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跨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是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注。
 
2019年4月23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伟等1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陈伟死刑,李洋、贾占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走私生猪340车次6000余吨,市场价值超过1亿元,私开5个走私通道,采取暴力手段吞并、消灭其他犯罪集团,并威胁乡政府主要负责人……
 
在文山州“4·29”涉黑案中,被告人多达66人,犯罪事实327起,涉及罪名13项,涉案金额上亿元,并存在跨国犯罪、跨州作案、实物证据易失灭(走私生猪等)等实际困难。对此,办案部门认真审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多次召开庭前会议,精心准备,做足功课。
 
此外,创新“1+N”远程视频庭审模式,有效解决分散羁押、集中开庭带来的审判压力,利用电子示证方式极大提高举证、质证的效率和效果。面对大量证据和有力指控,66名被告人有63人当庭认罪悔罪,主犯陈加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余6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期,庭审转播点击量突破510万次。
 
至此,这起地跨两国两州、涉案66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成功办结。
 
整治 以“打伞”“打财”断根绝后
 
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已于近日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
 
孙小果被重新“揪”到公众视线之内,正说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得必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利剑”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扫黑务净、除恶务尽。
 
对于如孙小果案等涉黑涉恶大要案侦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调“黑恶势力不彻底扫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不铲除干净,云南的政治生态就不会好”,要求对“所有涉案线索全部起底排查,确保犯罪分子、‘保护伞’‘关系网’一个都不放过”,“不管涉及什么人、多少人、职务有多高,都要一查到底。”
 
云南省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建立以扫黑办为枢纽的线索双向移送、数据及时互通、信息多方共享机制,高效开展“点对点”深挖、“肩并肩”彻查,确保“保护伞”“关系网”彻底摧毁、涉案财产全部查扣、依法追缴执行到位。
 
全省公安机关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严格执行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在全省部署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起底涉黑涉恶团伙成员前科案件等“四类案件”和已查否、查而无果或漏查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等“六类线索”。
 
此外,延伸整治战场,紧紧扭住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的突出治安乱象,大力推进边境治安重点整治、毒品问题综合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治理。
 
狠抓 “一把手”主抓“一查到底”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克难攻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云南省各地各部门在专项斗争中探索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主抓的政治工程、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工程、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民心工程、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筑牢边疆安全屏障的治理工程、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基础工程等“五个坚持”“五大工程”来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组织开展全覆盖专项督导,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追责问责等制度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推动工作力量、经费向扫黑除恶工作倾斜。
 
与此同时,严格依法办案,打掉了一批盘踞在金融、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黑恶势力,整治了一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云南省坚持群众痛恨什么就打击、铲除什么,打掉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霸”“行霸”“村霸”“恶霸”。
 
推进 整改问题促“长效常治”
 
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对云南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
 
2019年10月20日至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开展“回头看”。在督导组“回头看”云南省情况反馈会上,省委省政府明确表示,对督导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将认真研究,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要求,自觉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立行立改、落实上务求实效。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督导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检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举一反三、真查实改,确保所有反馈问题保质按期全面整改到位,不留任何死角盲区。要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新阶段的形势任务,以实现“四个新突破”为重点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以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云南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以促进“长效常治”为目标统筹推进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以扫黑除恶新战果检验“回头看”整改成果,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2019年11月5日,云南省及时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逐一对照细化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确保一抓到底、一改到底、改出实效。
 
一组数据显示:2019年1至9月,全省命案和传统盗抢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8%、5.8%,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综合满意率和执法满意度为94.91%和94.37%,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这与云南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拳”不无关系。
 
当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深挖根治,下一步云南省将落实整改促“长效常治”,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建设“善美云南”。

来源:云南法制报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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