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公安多措并举掀起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凌厉攻势

 2020-12-07 14:45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地处金沙江下游末端,区域内有属于长江流域的金沙江、横江、牛栏江、以礼河、罗布河、赤水河;也有属于乌江水系的以萨河、泼机河,大小河流共有393条,全市11县(市、区)均属长江十年“禁捕令”覆盖的禁捕区域,涉及98个乡(镇),“一江五河三区”纳入禁捕的水域长度达2200余公里。2020年6月29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来,昭通公安机关迅速掀起专项整治行动强大声势,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为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三个有力”扛实政治责任

6月29日国家动员令发出,6月30日,昭通市公安机关就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任组长、12个警种为成员单位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搭建了全市公安机关专项行动组织架构,并及时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确保领导有力。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会、调度会、部署会、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环环明确任务,时时跟进情况,确保部署有力。将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列为昭通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八大工程八大标杆”之一,制定了《昭通市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价办法》,纳入对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年度考核内容,启动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确保推进有力。

“一图一指引”夯实治理基础

昭通市公安局与四川凉山州公安局签订了金沙江流域禁捕警务协作机制,制作出《全市长江禁捕水域警务图》,直观展现我市“一江五河三区”干流、支流等大小水域流经区域、里程、派出所、警力等情况,实现一图呈现、挂图指挥,同时出台了《昭通市公安机关办理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案件取证指引》,从取证要领、立案标准等方面为依法打击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非法捕鱼、非法采沙、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精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及各流域所在派出所采取媒体宣传及现场宣传等各种形式发布了《昭通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长江流域(昭通段)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违法犯罪的通告》,明确打击范围,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信件汇递地址及有奖举报措施,营造了“全民禁渔”的强大宣传声势。

“四个一律”落实严打高压

7月5日下午3时,在众多当地渔民、村民和渔政、海事、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郭大进在永善县黄华镇朝阳码头发出了动员令,标志着昭通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启动。昭通市公安局主动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等制度,公安机关内部相关警种密切协作,迅速形成了线上线下合力打击工作机制。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案件灵活对接各职能部门,形成“块”上有配合、“条”上密协作的工作局面。在此基础上,结合昭通处在金沙江不同区段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把握非法捕捞犯罪区域、手段、时间等规律特点,集中攻坚,精准发力,确保做到犯罪案件一律溯源追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顶风作案一律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处,迅速掀起打击整治的强大攻势。

截至11月20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8起(其中金沙江流域24起,赤水河流域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刑事拘留43人,已移送起诉41人;查办行政案件9件(无证驾驶船舶),查获违法嫌疑人9人,行政拘留两人,罚款7人,收缴非法船舶9艘。收缴用于非法捕捞犯罪的电鱼机87套、网具89副、渔获物56.16千克。

“四个必访”抓实整体防控

在依法严厉打击查处突出违法犯罪的同时,昭通公安机关坚持整治与防范化解相结合,建立涉渔犯罪案件打击整治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排查多部门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会同农业农村(渔政)等部门以及乡(镇)干部等,积极开展涉渔“百日走访活动”,到退捕渔民家中走访、宣传法律政策,了解掌握安置情况。特别是对曾受过打击处理的非法捕捞人员、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开展重点走访,严格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处要求,认真开展“四必访”工作,即退捕渔民家庭必访、生活困难渔民家庭必访、特殊人群家庭必访、涉渔重点区域必访,共走访退捕渔民、沿岸村民和涉渔重点区域3697户,确保了378名退捕渔民全覆盖走访,同时,依托永善、绥江、水富三个水域派出所和各辖区派出所,综合采取船只车辆巡河、视频巡河、无人机巡河等方式,各公安检查站全面加强对运输水产品车辆的执法检查,并整合资源,将1848名沿江县(市、区)护林员确定为护渔信息员、守护员,全方位加强巡逻、防控、查控。

“三个责任”压实督导检查

昭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将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县(市、区)“一把手”责任,压实部门领导责任,压实警种民警责任,切实加强指挥调度、督查通报和推进落实。将长江禁渔工作纳入市公安局“三合一”(主题实践、公安重点工作、三个规定)督察工作范畴,组织督察组深入永善、绥江、水富、盐津等地明察暗访,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与渔政、海事、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29次,检查经营者(户)1484家,清理涉渔餐饮广告1300余条,拆除违反禁渔规定广告100余条,督促更改餐饮菜单90余户,筛查网络经营户190户;协助渔政部门查办行政案件40件,协助清理收缴渔具2627件、橡皮艇28艘,协助清理自用船441艘,协助拆解自用船15艘,取缔拆解涉渔“三无”船舶7艘、销毁涉渔“三无”橡皮艇4艘。

通过全市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昭通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8起,抓获嫌疑人62名,占全省的三分之二以上,为云南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公安部、农业农村部首轮联合督导检查组的认可和肯定。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国里 通讯员 罗 曼 文/图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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