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黑恶”滋生土壤 ——昭通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2020-07-24 15:00  来源:昭通新闻网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昭通市司法局切实发挥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省司法厅、市扫黑办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全力配合当好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勇于担当、敢于“亮剑”,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工作中,市司法局注重动员发动群众,鼓励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发挥主人翁精神,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同时,市司法局继续围绕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认真开展线索排查,对可能涉黑涉恶引发的第一时间向省司法厅、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及时防范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事件,尽力把矛盾纠纷苗头抑制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宣传营造扫黑氛围

市司法局聚焦中央和省、市督导反馈问题,对表对标 “回头看”,确保改彻底、改到位。组织开展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公园、进车站、进社区等“七进”活动,组织职工知识测试、竞赛。据统计,全市开展宣讲活动197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34万份,悬挂宣传标语2024条,制作宣传橱窗、展板、板报5947块,投放公益广告、视频专题片18部,借助报刊、电视、广播、“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发布宣传信息5361条,制作了扫黑除恶顺口溜、动漫视频,被中央、省、市等数十家网站、微信公众号、腾讯视频、电视台等媒体投放,点击率、播放次数达50余万次,营造了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强化领导保障到位

昭通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年初工作安排,特别是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及时召开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召开了专项斗争部署会,制定下发了《工作要点》《整改方案》等,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抽调3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戒毒所(含镇雄分所)也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预算了专门工作经费。

开展工作督查,规范台账建设。组织对全市11县(市、区)司法局和市戒毒所镇雄分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全面督查和重点个别督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立行立改。按照市扫黑办统一要求,加强工作资料收集,结合月例会、季汇报、年总结制度,建立完善具有系统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台账,积极推行典型经验和做法。

突出重点管控有力

市司法局拟定了刑罚执行一体化实施方案,将“驻在式”检查、巡查与选派民警工作队的巡查、督查进行整合,切实加大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随机抽查和督查、巡查力度。截至2019年11月底,随机对昭阳、鲁甸、巧家、绥江、水富等11个县(市、区)司法局和60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抽查、巡查,查看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1413份,下发书面整改意见341条(书面135条,现场反馈206条)。共参与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21次832人,个别谈话100人次,现场点验社区服刑人员832人次;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采取订单式培训方式,对从事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点对点现场培训,共培训3期43人参加了培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刑罚执行意识和风险意识,为社区服刑人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司法局建立了《昭通市社区矫正、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巡查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刑释人员进行集中梳理排查,排查在册刑满释放人员878人,对排查出的有涉黑涉恶经历的重点刑释人员认真落实电话联系、见面谈话、上门回访等帮教措施,2019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27场次,受教育群众237794人;排查在册刑满释放人员878人,尚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原罪涉黑涉恶刑释人员信息34条,通报公安机关进行重点管控两人;协调公安、法院成功将撤销缓刑16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假释1人,共计18人送监狱收监执行,对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全市未因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市司法局切实做好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管控预防,准确做到预知、预判、预防,确保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其镇雄分所的场所安全。完成全市180名社区服刑拟特赦人员报请、裁定送达工作。

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在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和登记在册的刑满释放人员逐个摸排,全面排查2013年以来办理的戒毒人员提前解除、变更措施、所外就医等执法环节,在排查中确保无遗漏,清仓见底。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系统获取并移送的线索已达70条(其中,2019年以来排查61条),已核实属于一般违法犯罪两条,退回补充材料1条,其余线索,市扫黑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正在全力侦查核实中。

截至目前,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112件,调解成功17815件,调解成功率98.4%;防止“民转刑”79次27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71次44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0次59人;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2660次;排查、收集线索3条,移交公安机关两件。

提升水平服务案件办理

市司法局重视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律师办理黑恶案件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在2019年7月28日召开的全市律师大会上,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应有贡献。会议还就如何做好黑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帮助全体律师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共同犯罪、犯罪集团以及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等规定,掌握“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刑事司法政策。

同时,积极组织市律师协会相关人员和市内律师参加省司法厅主办的各种培训,及时向各律师事务所发放了《律师黑恶案件办理手册》(省律协汇编,涵盖所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市律师协会及其刑事业务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学习,有效统一和提高了全市广大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了广大律师黑恶案件代理辩护水平和能力。

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案件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引导全市律师积极规范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5家律师事务所64名律师接受委托担任62名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涉及案件18件。2019年以来,先后约谈了黑恶案件辩护代理律师40余人次,派员开展现场监督8件22人次。同时,共办理黑恶案件法律援助62人次,切实维护了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市中级法院7月16日开庭审理的巧家县张自勇等人涉黑案,系公安部督办的重特大案件,共有被告36人,指控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卖淫等14项,犯罪事实90起。全案共有辩护律师42人(含实习律师两人),其中委托18人,指定24人,昭通市内律师32人,昆明市律师10人,昭通市司法局负责全程做好辩护律师的联络服务、指导管理、引导监督等相关工作,确保了该案的顺利审理。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市司法局全体干警与群众携起手来,团结一心,扫黑除恶,扫出清风正气、扫出朗朗乾坤,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静涛 通讯员 蔡国军)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实习编辑: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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