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开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

 2020-07-20 16:09  来源:永善新闻网

自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永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做好长江禁捕退捕各项前期工作。  

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永善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成立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财政、人社、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动加强汇报衔接,严格落实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禁捕退捕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禁捕退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禁捕退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下发了《永善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实施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做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超前部署,严格执法。坚持把政策宣传作为禁捕退捕的基础工作来抓紧抓实。2020年3月10日,永善县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和沿岸张贴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金沙江永善段禁捕有关事项的通告》,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长江禁捕的政策规定,明确对金沙江干流永善段及支流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成立水域综合执法大队,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整合公安水域执法、交运海事、农业农村渔政等部门力量,加大水域综合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今年3月以来,收缴销毁各类非法捕捞网具1123副,拆除网箱297口,处罚渔船8艘,销毁皮划艇4艘,取缔自用船5艘,强制解体“三无”涉渔船舶5艘,增殖放流鱼苗2000余斤。加大野生河鱼市场执法监管,累计检查餐饮经营户381家,农贸市场11个,拆除取缔“野味”、野生“河鱼”等餐饮企业标识标牌13块,责令停止收购、销售经营水产品企业1家、个体工商户1家,切实斩断利益链,消除市场终端。  

根据水域执法工作需要,联合四川省雷波县公安、海事、渔政和三峡流域管理分中心等部门开展水域联合执法,建立了两县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了工作微信群等,确保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今年以来共计开展两县禁捕联合执法五次,收缴销毁非法捕捞网具1100余副,办理非法捕捞案件四件(雷波渔政处理)。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农业农村部全面推进渔船证书“三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永善县于2017年3月启动“两站”库区渔船信息采集工作,2017年4月完成渔船数据的清理、整合,并导入内陆渔船管理系统,顺利完成渔船“三证合一”证书换发。2019年8月,全面采集110艘机动渔船船只证书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成员、耕地、住房、培训意愿等信息,形成《永善县退捕渔民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今年以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的通知》(农办长渔〔2020〕1号)精神,组织县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对退捕渔民身份进行重新认定,锁定我县符合退捕标准的渔船110艘(务基47艘、黄华40艘、桧溪12艘、团结4艘、溪洛渡4艘、码口、大兴、青胜各1艘),核定船员208人。截至目前,已将辖区内的110艘捕捞渔船实行集中停靠管理,并收回渔业捕捞许可证,2020年7月6日,制定印发了《永善县渔船退捕拆解工作方案》,通过邀标谈判方式确定了我县退捕渔船拆解报废处理施工队伍,目前已拆解渔船17艘,计划于本月28日前全面完成110艘渔船拆解工作。  

综合施策,抓实保障。始终把渔民生产生活保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禁捕退捕、一手抓民生保障,按照一户一策、综合施策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抓实渔民禁捕退捕综合保障工作。坚持以安居为前提,将16名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实现所有退捕渔民住房安全有保障;以就业为根本,强化岗位推荐和技能培训,完成技能培训47人,转产就业140人(县外就业32人、县内就业106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人),自主创业6人;以产业为支撑,在沿江区域大力发展柑橘、枇杷等特色产业,切实增加退捕渔民收入;以民政兜底为补充,对符合条件的13户28人纳入城乡低保予以保障;以财政补贴为推动,严格用好中央、省、市已下达资金1170.6万元(中央441万元、省级608万元、市级121.6万元),按照补偿标准,配套县级资金605万元,保障渔船退捕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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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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